清朝与哪个国家拥有真正的外交关系?

清朝与俄国的关系与其他国家大不相同,首先它区别于清与朝鲜、越南(安南)的封贡关系,朝、越是清的属国;其二它区别于清与英国、荷兰等国的通商关系,这些西洋国家是清的互市国,清廷以“怀柔远人”的心态与其通商,是为了让这些远人得以获得清的物资,是对远人的恩赏。俄国不同于这二者,它是清的“与国”,也是清中前期唯一承认的与国,乾隆帝称“俄罗斯乃我朝与国”,双方地位平等,是真正的国交。

清、俄的国交关系建立于尼布楚条约和布连斯奇条约,后者又被恰克图条约所确定。这种国交关系的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1.清廷在战场上的优势和蒙古厄鲁特部的威胁尤存,俄国不愿与清交恶,而又有能力间接支援噶尔丹及其继任者;2.俄国幅员辽阔,与中国陆上接壤,清帝国感受到了其强大实力,不能以“属国”对待;3.漫长的陆上国界线使得交往成为必然。

在这种“与国”关系下,俄国在清享受的待遇也与其他国家不同。首先俄国不同于其他的“属国”,在享受会同馆中“使节团贸易”的同时,可以在指定的陆界边贸市场与清进行贸易,尼布楚、库伦、恰克图先后为中俄边贸市场。双方约定,互市贸易不课交易税和商品税。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俄国在北京的贸易带有鲜明的国营贸易特征。

恰克图今景

除了免税特权之外,俄国被允许在北京设立一个货栈,这在其他国家是不可想象的,这也显示了两国关系的非同寻常。1793年英国使臣马戛尔尼访华,曾向乾隆皇帝提出仿照俄国先例,在北京设立一家英国货栈的请求,被乾隆帝以“不合天朝体制”为由拒绝。这也反映了在清的观念中俄国与其他西洋国家的与众不同。

除了在贸易上的实惠外,俄国在清廷还获得了有别于他国的“体面”。首先俄国使节可以被允许更长久的居留在北京。其次在礼节之争上,清廷也给予了俄国不一样的宽容。雍正皇帝曾授意访俄的满洲侍郎托时以俄国宫廷礼节觐见俄皇,原因是两国曾达成默契,俄国使节觐见中国皇帝时也实行中式礼节。而托时在俄国时也确实向俄皇屈膝行礼。这在中国与朝鲜、越南等属国交往中是不可想象的。

乾隆帝画像

总之,清代中前期清俄关系是独树一帜的,两个陆上接壤的大国保持了互相应有的尊重。这种关系也影响到了晚清对于西洋诸列强的态度,在近代与列强交涉时,曾有一个时期中国的官僚们认为俄国人更容易接触,更值得信任。

小编 :姚天琪 闫红清朝英国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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