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清政府即灭亡。2月12日,隆欲皇太后以宣统皇帝之名义颁布诏书,即《宣统帝退位诏书》,宣布宣统帝退位,清朝统治结束,自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后金,至清逊帝溥仪退位,一共297年的历史,至此,清朝正式灭亡,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也随之结束。
清朝虽然灭亡了,但皇帝依然存在,因为宣统帝是主动退位,所以新的民国政府对皇室的处置是非常宽厚的。新政府专门为此制定条规,是为《清室优待条件》,条件大致内容如下:清室成员得以继续住在紫禁城中,宫廷内尊号、待遇、年号保持不变,保留太监、侍卫、宫女,保留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等机构,依然称孤道寡,封官赐谥,保持帝王气派。而且清皇室每年都有四百万的政府拨款可以用于开支,以便皇室维持日常运转。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清朝皇室不能不说是优待。直到后来,1924年冯玉祥发动政变后,这一条款发生了改变,也就是修改了对清政府的优待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求皇帝搬出紫禁城,可以自行选择住所,并且不再享有皇帝尊号,在法律上的地位也同中华民国的普通公民一致。每年政府对清皇室的拨款也只有五十万。
这一修正可以说是大大降低了对皇帝的待遇,而且皇帝不能再叫皇帝,还必须搬出紫禁城。这样一来,皇宫庞大的人员组织也将遭到解散。但其实在这之前,迫于舆论的压力,政府已经解散了一部分宫女,并且每人的待遇不菲,光解散费就有一百大洋。但这么点钱,在看惯了宫中富贵生活的宫女眼中,似乎也不算什么。宫女制度可以说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畸形制度,清朝的规定是,宫女一般在十五岁左右就被选拔入宫,在二十五岁时才能出宫得到自由。她们要在皇宫里煎熬十年,把自己最美好的十年青春奉献给皇宫。
这些被解散的宫虽然提前出宫了,但这对她们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她们出去之后,大部分人的选择无非是找一个好人家嫁了。有个宫女的身份,嫁人可能也并不是那么难。但真实情况却复杂得多,真正愿意娶宫女的实际上没几个。首先,因为在宫里长期的劳累,宫女们一般都患有血郁的疾病。了解这种病的朋友可能知道,血郁要想治疗是非常困难的,其调养成本很高,一般的人家根本负担不起,而有钱人又不会花这么大代价而专门只为了一个宫女。其次,在皇宫阴暗的生活中,宫女们大多习惯了皇宫里的等级森严,看管了皇宫里的黑暗,心理上多少也会受到影响,形成性格上的缺陷。
最后一点就是,其实宫女并没有我们大多数人想象中的那么好看,美丽的宫女只是其中一部分,相貌普通的也有不少。所以在出宫后,有些宫女就能凭借自己的姿色去卖身维持生活,有些宫女就不得不重操旧业,继续为其他富贵人家当仆人。所以说起来,当上了宫女,最后能有一个好结局的,还是寥寥无几。宫女制度其实就是一种封建剥削人的制度,是邪恶而可恶的,好在我们今天已经不再是封建社会,也再没有了如宫女制度一般封建剥削的残酷制度,每个人都有健康生活的权利,于我们而言,这才是社会的进步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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