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清朝那么多不平等条约都是李鸿章作为代表签订的?

“签不平等条约”这事,为啥总是李鸿章背锅?最大原因却是公认:这口黑锅,只有他能背的动!

要知道这个道理,就得先明确一个现实:清政府之所以总卖国,真不是主观的,每次不是被人打趴了,就是被人打怕了,才不得不派人出来卖,所谓不平等条约,真正无奈在此。

但签不平等条约这件事,不是买领包即住的房子,到了点头哈腰签个字就算完。放在清末这时,更需要使尽权谋手段,明明挨宰成定居,也要能争一分是一分,套抢险救灾的那句话: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背这口锅,也就不止需要极厚的脸皮与良好心态,更需要有国际视野与深沉心计,而李鸿章,却是最合适的一个。

除了李鸿章?就真没别人就行。以清政府当时看世界的水平和整体素质,哪怕优中选优的官员,出来背锅的大多也两类:不长心的王爷和满脑子忠君爱国却不接地气的清流。

前者如奕山和奢英,也就是签鸦片战争期间各类不平等条约的那俩位,基本都是出场牛气,被外国人打几下就吓坏,对方说啥就是啥,看看沙俄吞掉的中国领土就知道,这类人卖国卖的多大方,尤其是奢英,鸦片战争结束后更是逮啥签啥,绝不还价,英法联军为啥能轻易打进北京,就是他签字惹的祸。

至于后者,更典型的叶名琛,就是那位“不战不和不走”的两广总督,面对英法挑衅,既不能抵抗也拉不下脸来周旋,结果广东遭战祸叶名琛本人被俘,沦为阶下囚还振振有词:我要去英国,和你们英国女王讲理!这就是清朝爱国清流的办事水平!

▵叶名琛

可以想见,在清末国难深重的时代里,如果经办外交大权的总是这种人,那必须说:中国恐怕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不可得,早变印度了。

而比起上面这两类人来,李鸿章却是绝不同,既懂得洋务,更有卓越手腕,哪怕在局面最为不力的情况下,也能尽力扛住,利益能争一分是一分。

和前面几位最高下立判的,比如《中俄伊犁条约》,先是崇厚去谈,结果谈的丧权辱国,大半个新疆都割了,李鸿章危急时刻出手,写信请来戈登帮忙,其实就是变相拉英国入局,最后逼得俄国认了这壶酒钱,吐出到嘴的肉:中国北疆大地保住了。

而作为李鸿章人生最后两大耻辱的《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李鸿章也一直拼尽全力,以他连横合纵的智慧与敏锐洞察力,尽可能的保住中国的利益:《马关条约》里,生生把赔款压下了一亿,虽没有保住台湾,却促成三国干涉还辽,保住了辽东半岛。否则可以想象:一个1895年就吞并朝鲜台湾东三省的日本,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以日本二十世纪许多学者的观点:李鸿章在《马关条约》的智慧,把日本侵华战争,硬是推后了四十二年。

《辛丑条约》更是如此,尽管这堪称中国历史上最耻辱的一纸条约,可对比一下当时的情景:东南五省都互保了,北京都沦陷了,欧美日八国都画地为牢了,就这惨到家的景象,中国竟没沦为殖民地。身担谈判大任的李鸿章,正是以其灵活的斡旋,对八国的分化瓦解,最后促成了这当时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而更需要说明的是:李鸿章在《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谈判中的表现,中日两国的教材里都常说,中国总拿来说清政府丧权辱国,而日本韩国,则拿来做企业文化培训的经典案例:一个老人如何在绝境局面下,尽可能争取最大利益,李鸿章已经尽力了。

而除了这个原因外,另一个原因也必须说:卖国,李鸿章不“白卖”!

既然是背锅,那么必须要有利益回报,每一次背完锅,换来的都是个人官位话语权的越发飙升,作为曾国藩的得意门生,洋务派的重量级人物,李鸿章这“东方俾斯麦”的称号,就是卖国换来的权位回报。

而更得回报的,就是李鸿章的做事,正是在这回报下,李鸿章可以放手做事:北洋水师建立,北洋船政局建立,中国近代本土最早的工业和军事生产线建立。这些卓越成就,正是李鸿章以背锅为代价,承受着举国谩骂默默做到的,虽然以他自嘲是“裱糊匠”,但对照中国近代史,意义重大。

当然对他的个人生活,意义也重大,李鸿章的政绩,里里外外都是他心腹,救国也没忘了发家。以他老部下刘铭传的感慨说:李鸿章家门口卖油条的,都成了高官。说到这条也必须说:李鸿章的背锅,很伟大,但也不要把他想的那样高大。

最后一条也正在此:李鸿章的外交表现,智慧妙笔很多,但有些事,他也该骂。

李鸿章做事,基本是小智慧到极致,大战略视野欠缺,尽管就外交综合能力说,是清政府第一人,但好些关键时候,还是误了国。

比如中法战争,误判了法国的国情,明明战场优势,却签了停战。导致“中国不败而败”,真给法国送大礼。后来的新疆事件,竟然荒唐要求放弃新疆,如果不是左宗棠坚持,新疆差点就脱离中国版图。

后来的甲午国耻,李鸿章战前看到了日本的威胁,却错估了日本的战争决心,误判其不可能贸然开战,更寄望于西方调停,日本借甲午战争的崛起,真有李鸿章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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