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6月12日,在被德国占领下的荷兰阿姆斯特丹生活的犹太人女孩安妮·弗兰克开始写她的日记。
那天是安妮的13岁生日,她开始有着写日记的习惯,即是她与母亲伊迪丝、父亲奥托、姐姐玛格特及其余四人躲进父亲在阿姆斯特丹的办公室的一个密室。在父亲所信任的一群同事的协助下,他们成功躲藏了两年零一个月,直至1944年8月被人告发为止,此后被赶进纳粹的集中营。在这八人中,只有其父一人在战争里存活。安妮在1945年4月,重获自由前不久病死于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
安妮的日记的原稿共超过三册。第一册纪述由1942年6月12日至1942年12月5日发生的事情,然而第二册则是纪述由1943年12月22日至1944年4月17日发生的事情,由此可见由1942年12月6日起至1943年12月21日间的日记卷册原稿遗失了。不过这段遗失时期所发生的事情可由安妮为保存纪录而作的重写里得知,原稿可能在德军进入密室逮捕时遗失,亦可能是她在检阅整个日记后自行烧毁。第三个现存的日记卷册保存了由1944年4月17日至该年8月1日所发生的事情,此后便被纳粹德军逮捕。
其首次发行时的版本名为《密室:1942年6月12日至1944年8月1日的日记》,在1947年于阿姆斯特丹发行。英文版本《安妮·法兰克:一位少女的日记》则在1952年发行 ,其后即受到大众广泛关注,并且深受欢迎。并很快便被编剧家古德利屈与哈基在1955年改编为剧本,并于1959年搬上大银幕,女主角安妮由当时年仅19岁的美国模特儿米妮帕金斯饰演。最近一次的影视作品为德国于2016年制作的电影,由当时17岁的德国童星Lea van Acken饰演安妮。此书现在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书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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