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功爵制
军功爵制在春秋战国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整个夏商周时代,大多数诸侯贵族们都是遵循的世卿世禄,就是所谓的贵族世袭,阶层的分化非常严重,不同等级的人员享受着不同的人生,基本上没有改变的可能,选拔任用人才全凭君主之好恶,普通士兵就算是有功劳,也不过是应尽的义务。而因战乱频发,善战之人才越来稀缺,导致中下层的贫民士兵也开始拥有机会向上攀爬,这就得有赖于军功爵制的推行。
魏国是最早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国家,但是军功爵制的起源是要早于战国时期的,而且很有可能跟当年晋国有渊源,就是在晋献公屠杀公族后形成的某种潜规则,新旧贵族之间的矛盾往往要用血的代价来解决,晋国历史上有数位君主被朝臣所弑杀,而卿大夫家族之间的相与征伐也是非常严重,而卿大夫阶层再到下面的阶层,本身就是低级的士兵或民众阶层了,因此来说最早的所谓军功爵位可能来自晋国。
军功爵制
魏国所推行的军功爵虽说还不成熟,可是当时列国纷争不断,对于善战之人皆有渴求,而士兵也是个非常巨大的人群,期望获得爵位的士兵数不胜数,当军功可以成为获取爵位的方式之后,自然就在军队中引起剧烈震荡,所有底层的士兵们就是看到了某种希望,可以彻底改变自身的地位。以战争为手段赢取自己辉煌的人生,就成为底层士兵们的共识。这种形势的变化翻转又促成战争的更加激烈,战国之世的战争就更为惨烈。
在变法大势风行诸侯列国其后,军功爵制更是得到诸侯列国的认同,大家皆认识到发动数量最多的底层士兵的巨大推动作用,其中秦国推行的最为彻底。秦国的军功爵制基本上为战国的军功爵制树立典范,即是凡是有军功的士兵,不管是什么出身,不管是什么门第,只要达到了标准,就可以享受爵位,军功成为接受赏赐的必要条件。对于传统的贵族而言,又有“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什么意思呢?就是贵族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世袭了,必须要参与到战争中去,要在战争中立功,才能享受爵制。在这样的制度体系之下,很多贵族养尊处优,根本无法在战场上取得任何功绩,便也是被历史无情的淘汰,而更多贫民士兵进入朝堂,所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军功爵制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
军功爵制
赵国的赵孝成王推行“功大者身尊”,功劳越大地位就越尊贵,很多底层士兵通过军功爵制进入朝堂后,甚至还有被封为君的,这个君基本上就是仅次于诸侯国君的地位了,比如白起有说是武安君,乐毅有说是昌国君,都是因军功而获封的顶级爵位,是“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的最佳体现。《韩非子》载,商鞅的秦法是: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这即是把秦国的士兵变成嗜杀的工具,在战场上可谓无往不利,总是如杀红了眼睛的禽兽,凶猛无比。
总体说来,军功爵制所带来的好处远远大于坏处,首先在于其打破了贵族世袭,其次为普罗大众提供了另外一种进入朝堂的方式,后来汉朝的班超所谓投笔从戎,绝不仅仅是为抵御匈奴,本身也是想依托军功取得晋升之基。秦国之强大,很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军功爵制,特别是在秦国的军功爵制中,对于那些因军功而受封土地的人们,规定的是在同一个地方只要能够达到二十五户家庭的,就能够立社,成为一个里,类似我们今天的行政村。这些人因此而拥有了私有的土地,有了保护财产的能力。贵族世袭制在秦国的大破大立之下,成为秦国吸引山东六国的人才的蜂拥而至,为功业富贵和自身抱负,在军功爵制的体制机制中,终究成为秦国的虎狼之师。春秋战国秦国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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