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之间有这么一个短暂的朝代,叫新朝。原涉是新朝一位游侠,不仁官职,却受人敬重。
原涉宾客众多,又屡犯法禁,经常牵连自己,原涉认识到长此下去,终对自己不利,于是对自己的行动有所约束。他父亲的陵墓就在茂陵,过去每次上坟,都前呼后拥,非常引人注目,这次他故意不召集宾客,以免招摇,就独自单车前往,事先只和几个故友说了这件事,并约下聚会时期,想从此在家隐居一段时间。一天,派仆人外出买肉,这个仆人跟随原涉日久,平日狐假虎威惯了,他和卖肉的屠夫一语不合,便刀剑相加,砍杀屠夫后逃走,案件报到茂陵县衙,调查结果,是原涉的仆人所为。当时茂陵县令尹公刚刚到任不久,只是个临时代理县令(当时叫“守令”),想树立自己的权威,听说原涉在家,却居然不来拜见自己,认为是小视自己,因此对这起很寻常的斗殴案件,却特别重视,于是派人向原涉要人,并将原涉软禁在屋内。
原涉不知仆人去向,交不出凶手,两名县吏等到中午,仍得不到那个仆人,便想杀原涉回去交差。就在这时,和原涉约好的十几位名豪故旧到来,才为原涉解了围。原涉是个声名远扬的侠士,但其身份只是普通百姓,官府若抓住把柄,完全可以将他置于死地。其仆人砍杀人,若在平时,也算不上什么大案。现在新任县令尹公急于追查凶犯,必须交待明白。这些豪士心中十分明白:尹公的本意不在抓凶手,那个屠夫与他毫无关系,也没钱送礼,他才不会大动干戈为屠夫报仇呢,其真正目的是给原涉一个震慑,敲山震虎,警告原涉不要看不起他。于是众宾客一起到县衙去说情,尹公不听,众人又劝道:“你如此穷追不舍,不过是因为原涉没有拜见你,有失礼貌。现在他家奴仆犯法外逃,他作为主子,不过负治下不严之责?让他肉袒负荆,到县衙谢罪,这不就挽回了你的面子,提高了你威望了吗?”尹公这才接受。原涉遂自缚请罪,尹公也亲自出迎,以礼相待,急忙为原涉穿好衣服,又亲自送出县衙,这件事就这样解决了。
本来这件事已经过去,不料又节外生枝。原涉和新丰(今陕西临潼县东北)富豪祁太伯相友善,祁太伯和他的同母异父弟王游公不合,王游公则连同原涉也一同忌恨起来,处处和原涉作对。尹公为茂陵县令,王游公为茂陵县门下掾,就趁机挑拨尹公和原涉的关系,想借刀杀人,他对尹公说:“你现在只是一个代理县令,怎能让原涉负荆请罪、挫辱于他呢?原涉见你现在是个县令,不敢有所报复,如果有朝一日,朝廷另外正式委派县令来代替你,或把你改任别职,那时你孤身一人回归故里或就任新职,原涉手下刺客如云,如果将你杀死,叉查无实据,那不令人寒心,你将如何办呢?”尹公茫然不知所措,王游公向他献计说:“原涉父亲的陵墓就在茂陵,此墓建造僭越礼制,奢华异常,无人不知,主上也知道。为今之计,不如以打击豪强不法为名,毁掉原涉父亲的陵墓建筑,列举原涉的各种罪行,上奏朝廷,主上必然嘉奖,你也能成为名符其实的县令。如此,原涉再恨你也不敢加以报复。”尹公觉得此计大妙,既可升官,又能保住性命,遂依计而行。当时新莽政权建立不久(王莽于公元9年废掉孺子刘婴,自己称帝,改国号为新,习称新莽),王莽又信奉儒术,以礼法装饰门面,接到尹公奏报,大为高兴,立即任命尹公为真县令。
原涉见尹公言而无信,本来已握手言和,现在又毁坏陵墓,使先人在地下也不得安宁,当然怒火中烧。但尹公是县令,毁坏原氏陵墓,上报自己的不法行为,无人不知,如果进行报复,不需调查,便知道凶手是自己,必遭通缉,则无立足之地,只能忍而不发。但对王游公则无此顾忌,他是出谋划策者,其罪恶远大于尹公,行为更为可恶,不杀不足以消除心中之恨,而且要公开进行。原涉就派他的长子原初为首,选派数十名宾客,于光天化日之下,分乘二十辆车子,驶到王游公门前。当时王游公的母亲也是祁太伯的母亲,正在堂上,众人进屋齐行跪拜之礼,原初吩咐不得惊动老人,尔后杀死王游公父子二人,砍下两人首级,扬长而去。
原涉杀掉王游公父子,仇是报了。而对尹公也怀恨在心,尽管一时无法报仇,但这最终为原涉带来了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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