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在教科书中是一位悲剧人物,书中写的他在吃不饱的状况下领导农民起义,直至推翻明朝,书君看来,他即使算是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恶魔,吃活人的恶魔。
关于李自成吃活人的这个说法,最出名的便是他把崇祯的亲叔叔,福王朱常洵放到锅里面煮熟的那个事件。
要说这个福王,他的父亲是万历皇帝,母亲是万历最溺爱的郑贵妃。因而他被封为福王,从小就衣食无忧,享尽了人家的富贵。听说当时这个王爷吃到了300斤左右,活生生的一头肥猪。
他每天没有别的嗜好,整天在府中除了喝酒就是玩女人,不晓得有多少良家妇女被他玩死,即便到了河南大旱,颗粒无收的时候,他还是不管不顾,只顾享用,因而民怨四起。
当时的李自成刚打败仗,为了重新树立起威信,他就拿福王开刀。于是他运来了大鼎,以及十几头梅花鹿,把这个福王洗洁净处置好了之后扔进大鼎,用火慢慢的煮熟。
这个三百斤的胖子,在这个巨大的游泳池里面挣扎了很久,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一样,被玩死了。由于替百姓除了大害,因而李自成得到了万民的呼应。
而可伶的胖子,则是在熟了之后被众人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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