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在很久以前的朝代就有了,但古代的中国在死刑犯上也是下足了功夫,虽说犯人犯了不可原谅的过错,但在判刑上,古代朝代还是有一系列人性化的制度存在的。古代的死刑执行也有许多的讲究。就拿最简单的砍头来说,就有不少门道,比如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不能让犯人人头落地,必须要保证犯人的全尸,那场面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一刀下去人头落地再打几个滚,而是脖子上的肉要连着一点头。所以这是对刽子手技术很大的考验。
在古代,死囚的断头饭除了有给死囚吃的比较丰盛的美味之外,还有一样很特别的东西,断头饭里面要有一块生肉,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这块生肉不是给死囚吃的,说起来和奈何桥有关,古代的人认为人死之后会过奈何桥,而奈何桥旁有一条狗,拿块生肉给这条狗才能过奈何桥,这也是希望死者能顺利通过奈何桥投胎,古人对于这个还是非常重视的。
直到如今,不单是死刑犯,即使是普通人死了之后,家里人都会摆上一块生肉,寓意和这个差不多,就是为了打点奈何桥上那只狗用的。在中国古代,特殊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国家以亲情为支撑的伦理规范秩序。作为地主阶级的一种统治手段,亲情和伦理道德,一直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循天理,顺人情”,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要求,也是古代司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这项制度在中国两千余年的历史中一直流传至今,而且在今天世界上保留了死刑的国家中,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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