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最早,中国其实是古母系氏族社会,母亲受到尊敬和崇拜,人群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实行母系继承制及男嫁女、从女居的婚姻居住制度,这个时候,大约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期。
及至古父系氏族社会确立,男子以体力优势逐渐在主要生产部门占据重要地位,女子在生产与战争中退居古次要地位,逐渐过渡到父系社会,开始实行父系继承制及从夫居的婚居住制度。
到了东周以后,贵族阶级开始实行多妻的妾媵制,严格分别嫡庶,至春秋以儒家的礼教对女子的行为作了种种的规定和限制。
在古代家庭中,虽然妻和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身为妾很多权力都受到限制,她们真正的地位其实只比一般的婢女和仆人略高而已,有的妾室地位甚至还不如婢女和仆人来的高。
《红楼梦》贾政的妾室赵姨娘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书中不但全府上下主子看不上她,就是连稍有点儿脸面的丫鬟婆子也不把她放在眼里,她的亲生闺女探春只认贾政的正妻王夫人为母亲,却从没把她当作母亲看待,甚至连她的舅舅都不认,母女应有的生身血缘关系在宗法的道德规范下却成了主奴关系。
在古代,妾对于她的丈夫来说,基本就是生儿育女的作用,在“夫为妻纲”的规范下,本来作为正妻的地位就已经不平等了,身为妾室就更不要说了,丈夫不但可以随意打骂、遣逐妾室,即使把妾室杀了,在《唐律》《宋律》中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就更令人瞠目结舌了,只是“杖一百,徒三年”而已。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虽然妾的地位如此不堪,但是有一点却在宗法上有着明文规定,可以享受和正妻一样的权利,由于古代男人取妾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所以,丈夫对妾有满足其生理需求的义务,如果一个男人娶了妾,却又不能经常满足妾的生理需求,不但会受到谴责,甚至还会受到刑罚。
古代纳妾的男子,需要在六十岁后才可停止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礼记·内则》记载:“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将御者,斋漱浣,慎衣服,栉缈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也就是说,妾未满五十,丈夫必须五天和她过一次夫妻生活,这个规定不仅适用于一般人,连天子诸侯都不例外。
对于古代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们,夫妻生活无疑是单调乏味人生中的调剂品,甚至可以说在她们生活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分量,因此,大多女子自然不希望把自己的丈夫送到别的女人的怀里,当然,母凭子贵,最终翻身做主人的妾不是没有,但属于凤毛麟角,绝大部分的妾都是过着卑微低贱的日子,唯独在传宗接代这件事上,可以和正妻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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