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就倡导“以孝治天下”、“百善孝为先”,在传统的儒家思想里,孝道是做人十分重要的准则。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被中国人推行了千年,“孝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养育我们长大,孝顺父母、供养双亲当然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我国古代的“孝文化”却不一定都能原样照搬到现今。
我国古代的“孝文化”,最出名的当属《二十四孝》,其中的人物历来被奉为道德楷模。
但通读一遍后,很容易便能发现其中所谓的“孝”,很多并不温情,反透着一股绝情。
鲁迅在杂文中就曾对《二十四孝》进行过无情的讽刺: “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那么这“难”究竟有多难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二十四孝中绝情之处吧。
郭巨埋儿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郭巨的晋代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自供养母亲,对母亲极其孝顺。
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了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终于能在不埋掉孩子的同时供养母亲了。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二十四孝》中最残忍的了,为了母亲的性命,居然要活生生杀死亲生儿子。
对生命的漠视,这种“愚孝”的诚笃,背后深深透出的其实是故事主人公的无能:本有殷实的家产,可却贫困到此等地步,即使拥有黄金也恐怕只是坐吃山空;不能承担生命之重,却要生下孩子,无视孩子作为人的权利,且在古代如此重视后代的背景下,不知为何这样的故事却能被称为“孝”。
也无法想象拥有这样父母的孩子,在长大之后,会对他的心理造成怎样的影响。要是自己父闲的如郭巨一般,对任何人来说想来都不是件幸事。
不论是儿女还是父母,都是人不能放弃的责任,这样的行为放在现代,已经是犯罪了。
卧冰求鲤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王祥,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
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地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郭巨埋儿的故事是对孩子残忍,而这个故事则是赤裸裸的对自己残忍了。
中国古代封建统治下,为了使民众甘于劳苦,统治阶级大量宣扬今世受罪是为来世积累功德的佛家思想,而儒家文化中也有类似的“吃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说法。适当的苦难确实会激励人前进,而这样“自找苦吃”的吃法似乎应该不算在内。
且不说卧冰的王祥也生病了该由谁来照顾,就算是不会生病,难道就没有更简单易行的方式凿开冰层吗?其继母的刻薄,其父亲的冷漠,也于此暴露无遗。
单纯为了体现孝心而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于不顾,罔顾父母给予的生命,其实说到底也是一种不孝。
恣蚊饱血
吴猛,晋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这个故事也是对自身的残忍,也许不如前一个故事那般触目惊心,可是用这样的方式对待一个八岁的幼儿,也十分过分。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向他人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二十四孝》中除了愚孝,对女性的歧视也是十分普遍的。天天对着木像比对妻子还好,仅仅是戳了一下木像就休掉了妻子。要在今天看来,这个男人就是个心理始终长不大的变态,对女人来说实在是太恐怖了。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欢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
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
其后,婆婆知道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涌泉跃鲤中的男主和丁兰也是一丘之貉,居然只是因为妻子晚归了一会,就将她赶出家门,妻子更是逆来顺受,不仅没有怨恨,反而还尽力孝顺婆婆,这样“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以德报怨的“优良品质”还真是符合我国古代对女子的苛刻要求。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鲁国人,孔子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后妻,又生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上一个故事是百般刁难儿媳妇的,这个故事则是百般刁难继子,这些故事除了残忍,也是从侧面透露出了一些不配为人父母者的人间百态。
继母虐待继子固然可恨,可这个父亲也不见得怎么爱护儿子,平时对儿子不管不问,让儿子给自己拉车就算了,还动辄就鞭打责骂,看来说是要休掉后妻也未必是真心。
卖身葬父
董永,东汉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这个故事就是董永和七仙女的原型,除去了浪漫元素,”卖身葬父“这个今天在影视剧中常用的戏码,也是让人无法苟同,虽说我国古代讲究”入土为安“,可是这样随意买卖自己的不负责行为也不能提倡。
更可恨的是,这样的”孝子“还有仙女来帮助,又是结为夫妇,又是帮忙还债,只能说是古人将自己的道德取向强加在了他们臆想中的神仙身上,又迷信、又可悲。
除了这些“残忍”的故事之外,《二十四孝》在极力突出孝道价值的同时,大有一孝遮百丑的味道。
比如“ 怀橘遗亲”中讲一个小孩跟着大人去坐客,偷藏了主人的橘子,被发现后说是为了拿回家孝敬母亲的。这件事被列入孝子故事大书特书,但是现在看来,更象是一个贪心馋嘴的小孩偷东西被捉后的公然撒谎。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完全打破了一个正常人的接受能力。
其实无论是古人还是后人,孝顺父母,照顾亲儿都是为人应该做的事情,可是作为一个人,更应该做好自己,在爱护自己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照顾需要我们照顾的人。
且在新时代,孝顺也不能一味“愚孝”,父母的许多观念不一定就是对的,尤其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是非准则,完全机械的尊崇父母,有时候反而是对身边人、对父母的伤害。
《二十四孝》中,有其可取之处,但也要分清其中的糟粕,作为今天的我们来说,对于古典文化的继承,也该是选择性的。 父亲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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