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三年(万历四十六年,1618 年)四月十三日,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发布讨明檄文,言明明王朝对己“欺凌实甚,情所难堪”,并具述明王朝的七大可恨之事,因此以七大恨告天,决议征伐大明王朝。通俗点来讲,即是努尔哈赤为了推翻明王朝,建立自己后金王朝,因此需要昭告天下,并且还要名正言顺,正所谓师出有名,方能取信于天下,因此就有了“七大恨”的口号。那么,努尔哈赤的七大恨到底是什么呢?七大恨是否师出有名?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领教下这份掷地有声的讨明檄文。
“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忽将我二祖无罪加诛,此恨一也”意思是说我父亲、祖父常年归顺朝廷,却无故被明朝杀害。这乃是第一恨,怎么说呢,算是师出有名,且符合大义,为君者,毕竟当以仁义行走天下,父母乃大恩,必当报之。“我与北关同是外番,事一处异,何以怀服,所以恼恨二也”此乃争风吃醋之意,斥责明王朝偏袒北关,即叶赫部落,待我建州部落不如叶赫一族,小编认为这个造反理由实在是傲娇!华夏之大,岂能两全其美?
“勒要十夷偿命。欺压如此,情何以堪,所谓恼恨者三也”此恨细细追究,其实是努尔哈赤这方的过错,因沿边汉人,私出境外,挖取人参,被努尔哈赤的手下杀掉,官府就此追究。挖取人参固然不对,但是总不至于伤及性命吧?“北关与我,同是属夷,卫彼拒我,畸轻畸重,恨四。”此恨乃是努尔哈赤气不过明王朝与其仇敌叶赫部落联合起来对付他,难道怪我天朝站错位了?“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改嫁西虏,恨五”言下之意为叶赫部落依仗着明王朝的支持,随意悔婚,将其“老女”转而嫁与蒙古,此恨大概“夺妻之恨”难以下咽吧。
“逼令退地,田禾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所恼恨着六也”小编认为此恨实乃名正言顺,何处此言呢?此恨言明明当局逼迫建州人民退出世代耕种的柴禾、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逼迫我部落百姓无以为食、无家可归,作为一个部落首领自然不能容忍。“萧伯芝大作威福,百般凌辱,所谓恼恨者七也。”当时明王朝辽东当局派遣一向被努尔哈赤看不起的“辽阳无赖”萧伯芝作为明朝特使驻扎建州,其对努尔哈赤作威作福、飞扬跋扈,所谓士可杀不可辱,此为第七恨,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小编认为七大恨中虽然不乏夸张的成分,可以说并没有过多实质性的内容,但是显然其政治性远大于实际所“恨”,毕竟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目的还是要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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