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御赐楹联进驻丰县博物馆
近日,丰县大沙河镇李卫后裔将他们珍藏了30余年、历经多次磨难,承载着家族荣光的御赐木质楹联捐赠给了丰县博物馆,为祖传宝贝找到了一个可以发挥其价值的地方,实现了几代人的心愿。
这是大清雍正皇帝御赐李卫的楹联,上联是“治洽东南吏民遵表范”,下联“诚孚中外政教本公清”。落款是“赐兵部尚书浙江总督臣李卫,雍正七年五月初二日”。
御赐楹联将会在博物馆展示陈列,让丰县更多民众欣赏到丰县本土的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的文物,也为学者进一步研究李卫提供了资料。
(以上材料由丰县博物馆王伟馆长提供)
以下材料由白光华先生整理提供
清·兵部尚书、直隶总督、太子少傅——
李 卫
简 介
李卫(1686-1738年),字又玠,号恰亭,生于清·康熙二十五年(公元1686年),卒于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享年52岁。
李卫为今丰县大沙河镇祠堂村人,曾属于江南铜山县皇甫楼村。
清·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八月十九日,河决砀山蟠龙集,皇甫楼村荡为平地,灾后人们在李家祠堂西侧重新建村,故名为祠堂村。
(李卫像,丰县博物馆藏品)
李卫之来丰一世祖李正居(七公)于元·成宗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定居于丰县东南程子院,即今梁寨镇李新集;
其二世祖为七公四子李让,故为四房十一世孙;
其父李宗靖(号青立)在兄弟八人中为长,诰封通奉大夫、武德将军;
李卫兄弟二人,其兄李衡无子,由其长子李星垣承嗣。
李卫十岁逝父,事母极孝,为生活计,弃文习武,娶妻张氏,生子五(星垣、星聚、星灿、星宿、星福)。
(李卫墓碑,丰县博物馆藏品)
约在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雍亲王胤祯南巡私访时结识,后追随其毕生,先后历任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户部广西司郎中、云南盐驿道、云南布政使、浙江巡抚、兵部尚书、刑部尚书、直隶总督总河、太子少傅等职,正如清·乾隆帝所赞:“公累任封疆,才猷干练,实心办事,勇往直前,无少瞻顾”。谥号“敏达”。
(李卫墓碑局部,丰县博物馆藏品)
一、赴任云南——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一月,继任后的雍正帝即指派李卫赴任云南盐驿道。李卫以母亲年事已高为由不愿前往,雍正温言相劝道:“朕新政,万里外严疆重地,无信任者,慎勿辞”。在此背景下,李卫赴任云南。
二、杭州治水——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二月,李卫由云南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不久即对浙江沿海滩塗和杭州西湖大加疏浚,围海造田,清淤灌田,把所得土地分发给沿海百姓免税耕种,甚得民心。
(李卫墓碑底座,丰县博物馆藏品)
三、江南除盗——李卫在浙江巡抚职上于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七月奉命代管江南七府五州的匪盗之案。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二月即破获闻名江南的反清大案:吕四娘、甘凤池、白泰官、张云如等九人被处斩,消除了自清以来的心腹大患,这就是长篇小说《雍正剑侠图》所描述的故事。
四、刑部断案——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闰五月,李卫应召入朝任刑部尚书,任职四十三天,将数年所积陈案裁决以清,公正秉明,深得朝野赞许。
五、治案有方——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六月,任命为直隶总督;十月,再命其节制直隶提督等京师官员。他亲驰塞外,整顿边防,带兵实练,严肃军纪,使边防之军成为一支劲旅。
六、治理永定河——乾隆六年(公元1736年)四月,担任直隶总督的李卫再兼直隶总河,负责疏理环绕京城的重要河道——永定河。李卫亲自戡行全河,往返三千余里,提出一系列治河之策,皇帝均依议而行,足见其治世之才。
来源:淮海民俗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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