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第七次大修 月收入8千至4万群体受益最大

这次个税起征点提高你收益了吗?一直都说的个税到底怎么计算的?它有什么样的调整历史呢?下面来看看这个关乎我们个人切身利益的话题。

个税调整历程

1950年7月:虽然设立了税种,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12月14日: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986年9月,: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10月27日: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018年6月19日:7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中等及中上收入阶层获益最大

根据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收入分布推算,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结构调整后,各收入群体均会受益,但相对来说,月收入在8000~40000元的这部分群体受益最大。

最突出和最重要的亮点

本次修改(草案)最突出和最重要的亮点为首次增加了专项抵扣,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民生相关的专项抵扣。

按照现行个税征收办法,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但现实情况是,一个人月收入8000元,如果他是单身汉,那生活质量应该不错;但如果他是一个家庭的唯一收入来源,特别是还要养育小孩、偿还房贷甚至支付老人医药费等,那他的生活一定比单身汉艰难许多。从这个意义上讲,专项抵扣机制进一步体现了公平理念,有针对性地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比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更加凸显了公平性,从结构上缓解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延伸新闻:

财经网前不久报道,有数据显示月均收入在8000-38500元的人占工薪人群的比例仅为8.4%,却贡献了58%的工薪个税。作为对比,月均收入超过38500元的人,对工薪个税收入的贡献不到17%。

而这些纳税主力军们的画像是这样的:80年代生人,分布在教育业、制造业、金融和IT等各个领域,大多拿着本科文凭,在北上广深的楼宇间穿梭忙碌。根据测算,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后,2020年纳税总额即恢复到当前水平,纳税人口也将在2021年恢复至当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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