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历史谜团,崇祯皇帝真的临死也不敢查抄大臣的家产吗?如果读过有关的历史文献就会发现,崇祯皇帝当然查抄过获罪大臣和外戚的家产,然而也没有乱抄家的道理。明代皇帝必然和大臣、勋贵、外戚、宦官、武将等等组成的统治集团一起治国,其中享有世袭爵位的勋贵和外戚更是皇室倚重的“自己人”。除了天顺和正德时期有边将石亨、江彬等人入掌兵权外,明中后期的京营、侍卫将军等部队都是由勋臣和外戚担任将领的,这恐怕也是保证皇权稳固的一大因素。
崇祯皇帝其人更是重视勋戚的作用。且看崇祯十七年的军政布局,北京方面以襄城伯李国祯为京营总督,并命表兄弟新乐侯刘文炳、驸马巩永固召集勋戚家丁(《天问阁文集》、《崇祯遗录》等);漕运重镇淮安以抚宁侯朱国弼镇守;南京方面以忻城伯赵之龙守备,并将惯例由文武提督分统的南京操江水师交由诚意伯刘孔昭一人统管。
这又超出了前代的先例,可见崇祯皇帝对勋戚中比较干练的一些人是十分信任的。这样一来,崇祯皇帝当然就不可能无缘无故去没收勋戚的财产,只能对有罪之人下手,否则的话,岂不是要把自己的亲信都逼走?派去执行命令的官员想到这种莫名其妙的命令也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岂不是人心离散?与此对应的是,崇祯皇帝做过劝捐的努力。早在崇祯九年,他就要武清侯李家、神宗的三位驸马及两大宦官拿钱借给兵、工二部。
《国榷》卷95崇祯九年九月丁巳条:谕兵部曰:今年饱飏,计来年复逞。练兵买马,制器修边,刻不容缓。连年多故,帑匮民穷。令兵部司官借武清侯李诚铭四十万金,发关宁治备;借驸马都尉王昺、万炜、冉兴让各十万金,发大同、西宁;令工部借太监田诏金十万治甲冑,借魏学颜金五万治营铺。俟事平帑裕偿之。如尚义乐助,从优奖叙。
等到了崇祯十七年二月,由于各地解送的钱粮已经断绝(赵士锦《甲申纪事》引倪元璐语),崇祯皇帝又要求勋戚、大宦官、官员等普遍捐饷。其成果按杨士聪的说法,筹集了二十万两银子。崇祯皇帝还派原任兵部尚书张国维到江南去劝捐,并在江南各府各立在乡官员一人为劝输官。不过就像甲申年明廷的许多其它政策一样,由于时间已来不及,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