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瓷器概况(1368-1643)

明代是我国瓷器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制瓷业,以其突出的贡献,在我国陶瓷史上占有显著的地位。

明代江西省景德镇的瓷器烧造技术,在宋、元的基础上又有很大提高,制瓷工艺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当时景德镇已经成为全国制瓷业的中心,除正式开设的官窑—“御窑厂”、“厂官窑”烧制御用器外,民窑也有很大发展,出现了“官民竞市”的欣欣向荣局面。

宋、元时期,瓷器以单色釉为主;到了明代,五彩、斗彩以及各色彩窑才逐渐流行起来。青花瓷器在元代知识凤毛麟角,经过明代的改进和创新,才推广开来并臻于完美。

明代瓷器的制作,可以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根据彼此间的相近关系和不同风貌,又可将这三个时期详细划分为六个单元:

早期:(一)洪武、建文;(二)永乐、洪熙、宣德;

中期:(三)正统、景泰、天顺;(四)成化、弘治、正德;

晚期:(五)嘉靖、隆庆、万历;(六)泰昌、天启、崇祯(包括南明的弘光、永历和洪化)。

整个明代,先后有十七个皇帝在位执政,共经历二百七十六年(南明除外)。到目前为止,除洪武、建文、洪熙、正统、景泰、天顺、泰昌未发现写有皇帝年号款的官窑瓷器外,其他各朝均有署年号款的遗存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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