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一天,大宋开封府法官孙定接手了一桩领导交办的案子。两个领导,一小一大,小的是开封府尹,大的是太尉高俅。大领导交给小领导,小领导再交给孙法官。
按理,既是两个领导交办且大领导还有明确批示,孙法官只管照办就行——我敢打赌,换了你,也不想自找没趣,会逆了领导旨意行事。
可孙法官像和潜规则有仇,硬要找顶头上司开封府尹理论。
其实,府尹也知道这是一桩冤案,但官大一级压死人;再说,自己混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混到这级别,以后还指望进步呢,岂可得罪高太尉?
府尹说,高太尉要用“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的罪名判林冲死刑,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我们只能按领导意思办嘛。林冲作了冤鬼,自找高俅,关我鸟事?
——是啊,只要不影响自己官帽,冤死一千个一万个林冲,关我鸟事?如同明朝末年一位高官说的那样:这年头重要的是自己的官爵,别人的死活,与我有什么相干?
孙法官听了冷笑:我看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话说得难听,府尹很不高兴。
孙法官继续冷笑:要不,为什么只要有人小小地冒犯了高家,就会扭送到开封府来,要杀便杀,要剐便剐?
正是孙法官的正直敢言,也多亏开封府尹还未完全丧尽天良,《水浒传》里最英雄也最悲情的人物才幸免作了合法处死的冤魂。
2、
《水浒传》故事,发生在宋徽宗年间,此时距大宋的灭亡已经近在眉睫了。那个时代,是名副其实的末世。
关于末世,我以为有两个人说得好。
一是吴敬梓,他在《儒林外史》中说晚明,“花坛酒社,都没有那些才俊之人;礼乐文章,也不见那些贤人讲究。……凭你有李、杜的文章,颜、曾的品行,却是也没有一个人来问你。”
一是龚自珍,他的悲愤与悲痛更甚:“日之将夕,悲风骤至,人思灯烛,惨惨目光,吸饮莫气,与梦为邻,未即于床。”
梁山一百单八位好汉中,真正意识到身处末世的并不多,鲁智深算一个。他说:“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
在鲁智深眼中,大宋的现实就是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不过,他还是替皇帝留了点面子,皇帝圣明,只不过受了奸臣蒙蔽嘛。就好比男人本来都是柳下惠,只不过受了坏女人的诱惑,才变得像我的朋友蒋雪峰那么好色的。
可事实真的如此么?
宋徽宗时期的大宋,早已日薄西山,外则辽金虎视,内则奸臣当道,可叹道君皇帝还自认太平天子,沉溺书画金石,热衷园林古玩。
这些暂且略过不表,单说一点。那就是步入末世的大宋,仅其司法黑暗就到了让人窒息绝望的地步。
司法有多黑暗,世道就有多险恶。
因为司法的黑暗,它对应的是官场的腐败,道德的沦丧,人心的趋恶和社会的动荡。
不信,且容洒家慢慢道来。
3、
首先,司法沦为官员作恶的工具。
高俅陷害林冲是最显著的例子。仅仅因为儿子喜欢下属老婆,身为国之重臣的高俅竟不惜设套暗害林冲,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一点,请参看我之前写的《绝望年代:体制让人绝望,江湖也让人绝望》。
108将中,柴进属特殊人物,因祖宗禅让之功,他是拥有铁券丹书的世袭贵族。他出场前,作者就借店主之口道出了他的牛逼劲儿,“无人敢欺负他,专一招集天下往来的好汉,三五十个养在家中“。
但是,柴大官人高估了铁券丹书的力量,他这个世袭贵族明显干不过人家新兴贵族。
当高俅的堂弟、高唐州知府高廉的舅子(这关系已转得很远了,却还因生殖器的关系而与权力发生了关系)看上了他叔父柴皇城的花园时,柴进自认铁券丹书在手,”这里和他理论不得,须是京师也有大似他的,放着明明的条例,和他打官司。“
然而,高廉却根本不给他到京师的机会,把他“取那二十五斤死囚枷钉了,发下牢里监收。“倘不是梁山出兵打下高唐州,柴进必然冤死黑牢。
与之相比,粗人李逵反而看清了世道:”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
是时的大宋,当然颁布有若干看上去很正义很正点也很正经的条例,可惜,在官员心中,早就一纸空文。
换句话说,大宋的司法,只能是强权者用来斩杀弱势者的利剑,绝不是弱势者用来躲避不法侵犯的挡箭牌。
无论高俅害林冲还是高廉害柴进,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法律外衣下的伎俩,他们也知道大家知道他们的伎俩,但他们仍然干得就像大家完全不知道一样,这不是自欺欺人,而是明目张胆的满不在乎:
陷害你,与你何干?
4、
其次,司法异化成司法人员捞钱的路子。
《水浒传》一再写到大宋朝的司法人员,尤其是监狱方面的。比如牢城的管营、节级和差拔。
如果说高俅之流害人,有时还要找个理由或是设个局的话,那么,这些小官小吏已经撕下了一切伪装或者说不屑于任何伪装。司法权,不过是赤裸裸的捞钱路子。
林冲到了沧州牢城,其他犯人都来提醒,“此间管营、差拨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钱物。若有人情钱物,送与他时,便觑得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
果然,差拨一会儿就来了。林冲还没来得及把银子掏出来,那厮便迫不及待地破口大骂,“我看这贼配军,满脸都是饿纹,一世也不发迹。打不死,拷不杀的顽囚!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
及至林冲银子呈上,差拨变脸比夏日里变天还快,“看着林冲笑道,‘林教头,我也闻你的好名字。端的是个好男子。据你的大名,这表人物,必不是等闲之人,久后必做大官。”
差拨走了,可怜的林冲叹了口气,自语道,“有钱可以通神,此语不差。端的有这般的苦处。”
按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立下的规矩,凡是流放犯人,都要打一百杀威棒。但钱既然可以通神,开国皇帝的规矩也就不妨让一让。林冲那一百杀威棒,找了个路上生病的理由求免,从监狱一把手到手下办事人员,尽是拿了林冲银子的,自然一齐说情。杀威棒不打了,派去看守天王堂,早晚只烧香扫地。
如果说沧州牢城的管营等一干人不过浊世俗吏,吃相如此难看也不足为奇的话,那么,纵使后来成为梁山重要人物的戴宗,他在管理江州牢城时,和他的沧州同行也并无鸟区别。
是时,宋江发配江州,没按惯例送钱与戴宗,戴宗找上门来,骂道:“你这黑矮杀才!倚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宋江因有吴用书信,自不用怕,还故意戏耍戴宗。戴宗却不知情,盛怒之下要打宋江。
宋江反问,你要打我,我有何罪?
戴宗的回答牛逼得经典:”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只苍蝇。“
戴宗们眼里,流放而来的犯人,不过是手中可以变现的行货。倘不能如其所愿,那纵然只轻轻咳嗽一声,也是天大罪过。
这种前提下,有钱自然法外施仁,像林冲那样由他自在;若是无钱行贿,杀威棒不仅难免,即或侥幸不死,也是“从早起直做到晚,尚不饶他。“
大宋朝这些官吏们的本质,被宋江怒杀的阎婆惜总结得最到位:“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做公人的,那个猫儿不吃腥。”
5、
第三,法律不过是官员手里的变形金刚,随心所欲为已所用便是。
显然,在大宋,法律与公平公正无关——除非偶有一两个像孙孔目和叶孔目那样的浊世之清流——绝大多数官吏驾轻就熟,玩弄法律于股掌。
宋江因黄金之争,杀死了小三阎婆惜。负责此案的郓城知县,平时和宋江关系最好,便“有心要出脱他“。
如何出脱他呢?宋江杀人后,阎母出外喊人时,被和她素来有隙的唐牛儿拉住,宋江得以脱身。唐牛儿本不知情,与宋江杀惜毫无关系。
但是,知县要为宋江开脱,就得另找一个顶罪的。这个顶罪的,唐牛儿简直是天赐之物,于是,”只把唐牛儿再三推问。“唐牛儿不认,自有大刑伺候。
幸好,唐牛儿身强体壮,没有屈打成招。
但是,”知县明知他不知情,一心要救宋江,只把他来勘问。“
如果不是阎婆惜的相好张文远要捉拿宋江为女友报仇,唐牛儿总有挺不住刑讯逼供的那一天,诚如是,一起标准的冤案将新鲜问世。
前面说过,流放犯人到了牢城,先打一百杀威棒。林冲有钱,宋江有钱又有人,自然都没打。
武松到了沧州,既没钱也没人,还要充好汉,眼见得就要打死在棒下。天可怜见,站在管营背后的施恩看中了他,想借他重夺快活林。
于是,管营主动替武松找台阶,暗示他自称有病,武松却像个二百五,坚称没病。管营又说他脸色不好,杀威棒暂时不打了。武松不知好歹,偏要当场就打。管营只好笑道,“想是这汉子多管害热病了,不曾出汗,故出狂言。不要听他,且把去禁在单身房里。“
试想,若不是施恩,便有十个武松也打杀在棒下了。
大宋司法的弹性、荒谬与可笑,也可略见一斑矣。
6、
第四,各色人等早就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法律早就没了公信力和威慑力。
这方面,下级军官花荣算内伙子,他看得比较深,他的看法是:朝廷法度,无所不坏。
山大王王英的看法则是:如今世上都是那大头巾弄得歹了。
有什么样的官,就有什么样的民。在大宋朝,官员视法律为害人工具,为捞钱路子,为变形金刚,这样,老百姓也就视法律为狗屁。
于是,我们看到,石碣村打渔的阮氏三兄弟,听说要去抢劫生辰纲,明知这是违犯的事,却比捡了金元宝还欢喜;
于是,王婆只为了一副棺材板钱,竟教唆良家妇女去偷汉子,更定计毒死了绿得像西瓜的武大郎;
于是,孙二娘和张青夫妇长年在十字坡开人肉店,用药把客人麻翻了,“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于是,只为了赚朱仝上梁山,吴用竟指使李逵一斧头把四岁的小衙内“头劈作两半个”。
于是,水泊梁山终于聚起108条好汉,兴风作浪,冲州撞府……
7、
末世的大宋,司法黑暗只是整体溃烂的表征之一。
当司法黑暗至极,强权者固然可以“合法”伤害比他弱势的人,但弱势的人,也不会再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而是有可能以替天行道的名义啸聚山林,从此成为国家之心腹大患。
到了这地步,大宋朝就堕落成一个没有胜者的满盘皆输的暗社会。
暗社会里,既看不见星光,也看不见道路,所有人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冲乱撞。
诚如是,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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