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一个知府,也就相当于现代的一个市长,1年究竟能赚多少钱呢?在清朝,一个知府的收入主要来自三部分,1、俸禄,也就是官员的基本工资,根据资料记载,清朝一个知府一年的基本工资在105两白银,根据一两白银100块来算,应该是31500元。 2、俸米,因为在古代,粮食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清政府会给每个官员都发放一些粮食,知府一年大概有105石大米,古代1石粮食相当于是一两银子,所以
折合市值就是31500块。3、养廉银,知府在这上面拿的钱就是大头了,因为养廉银主要是看这个市的贫富程度来决定的,一般来说,每个知府都能拿到不低于三千两白银一年。 折合成市价就是九十万人民币,这在当时日子已经可以过得很好了。 那么,问题来了,知府能拿到这么多钱,为什么还要贪污呢?
知府虽然表面上风光,但需要养的人也多,首先,为你出谋划策的师爷都要你支付工资,其次,后宅中的三妻四妾、仆人也都需要你来养活。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清朝一个县令的家眷不小于三十个,至于知府,五六十个都有可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九十六万人民币根本是杯水车薪。
在清朝时期流行一句话,“3年清知府,10万雪花银”。其实一开始,这个清指的并不是清朝,而是清廉的官员。简单来说,就是比较清廉的官员当3年知府,可以捞到10万两银子。 至于贪官就更不不得了。
知府的捞钱手段一般有3种,1、下属送礼,比如说知府的父母过寿、小妾生日、小孩生日,一些善于拍马屁的官员就会主动凑上来送礼,而知府一般也都会笑纳。 2、收税,一些狠心的知府会在朝廷收税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名目,比如说在每人交300的情况下,再加上10块,虽然放在一个人身上很少,但是整个市每个人交10块的话,就是一笔大数目了。
3、朝廷救灾款,如果你这个地方出现什么问题了,比如说洪水、旱灾之类的,那么朝廷必定会拨下来救灾款。 一些贪官便会趁机捞钱,让人鄙夷。 综上所述,清朝一个知府的一年净收入应该在几千万左右,简直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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