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屠川的背后,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这几个原因

张献忠屠川的背后,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这几个原因 | 文 三只眼读史

张献忠,字秉忠,号敬轩,从小家境贫穷,小小年纪就随同父亲卖枣,他的父亲是个老实、怕事的乡下人,贩卖大枣时,父子俩常常受人欺负,遭到官痞、兵痞等的欺压,幼小的心灵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成年后,由于张献忠孔武有力,便被衙门看中,帮着公门中人缉盗拿贼,后来被正式任命做了捕快。

当明末之时,朝廷式微,大官绅、大地主和各地豪强大量兼并土地,全国频发旱涝灾害,民不聊生,哀鸿遍野,盗贼四起。一众捕快面对今日邻里、明日盗贼的局面无能为力,经常受到长官责打。由此,张献忠心中那股黑色的火焰越烧越旺。眼看当捕快的日子混不下去了,便悄悄收拾行囊,一走了之。

脱离衙门后,无法糊口,自己食量又大,只好隐姓换名,去当了边兵。取名黄虎的张献忠,在延绥镇(又称榆林镇)从军。明朝庭在延绥镇驻军,最初主要是防蒙古族最强悍的瓦刺部入侵,后来瓦刺部势衰,满族(后金)的威胁反而开始露头。明军在与满族女真人的战斗中,屡战屡败,加上当官的克扣粮饷,官兵矛盾日渐尖锐。

张献忠在军中又触犯军纪,被囚于军营,军官们无聊之际,常拿犯人取乐。鞭打之外,张献忠常被军官们随性用刀子划破全身,或者被硬塞粪便在嘴里。岂料在酒醉的军官们的哈哈大笑中,张献忠的被虐和虐人的心态已经彻底爆发了。按军纪,张献忠当斩,由于主将陈洪范代为求情,被打了一百军棍,扔出军营时已奄奄一息。

后来,张献忠索性扯起大旗,邀约一伙难民造了反。破凤阳城,捣毁皇陵,又挥师南下,接连攻克庐州(今安徽合肥)、安庆、和州、滁州,最后攻到四川,所到之处,杀人如麻。川军沈云祚所部抵抗激烈,激起了张献忠的狂性,立碑杀人,发誓屠川,碑上写着“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就是有名的“七杀碑”。

《平寇志》记载,张献忠屠川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亘古未有。”据说,张献忠好吃女人肉,尤其喜爱吃小儿肝,让人毛骨悚然。

张献忠屠川时,命人专门搜寻裹足女子,把纤纤之足全都砍下来,堆积成山,号称“莲峰”。当时川中百姓被屠戮一空,战乱之后,百里无人烟,后来才产生了湖广填四川的大规模的移民,根据考证表明,湖北、江西、福建、广西等十几个省份的居民也在移民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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