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丞相的司马光,花费17年光阴,只为杀掉一无辜女子

阿云之狱,历史评说多认为,"阿云之狱"其实是一场变法之争。虽然如此,但是此案的判处结果却成为中国古代司法上的一个亮点,那就是关系到古代传统法律中最重要的刑法适用原则--自首的认定。

登州报奏有一个叫阿云的女子,在母亡服丧期间许聘给姓韦的男子,她嫌恶此人丑陋,谋杀而没有杀死。在审问过程中,决定将要检举她的时候,她供认了犯罪事实。审刑院、大理寺判定为死罪,用违律为婚的理由奏报皇帝裁决,皇帝赦免了她的死罪。

阿云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女,生得俏丽,父亲早丧,又死了母亲,家贫如洗。阿云的叔叔欺负阿云年幼,强行作主将阿云许配给了老光棍韦大宝。韦大宝长相难看,让阿云不忍直视,倔强的阿云不想就这样毁掉一生,思前想后,她决定冒险杀了韦大宝。

阿云来到韦大宝家,此时韦大宝正在睡觉。阿云壮胆,举刀乱砍,但是阿云连砍了十余刀,也只是“断其一指”。韦大宝直接报官。阿云直接招了。古代以孝为先,婚约无效,阿云是被逼迫结婚,这门亲事不合法。谋杀本应判死刑,可审这个案件的许遵觉得不合理,为了公平他将案子报到了大理寺。但审刑院和大理寺一致处绞刑。

许遵不服,再次上奏,这次许遵从另一个角度辩护,应以自首论处。案子被交到了刑部,刑部级别比审刑院高一级,刑部还是要弄死阿云。此时,许遵被提拔到大理寺,针对刑部的判决,许遵指出刑部的判决是不正确的,阿云应该从轻发落,请刑部再议。

御史台将这个案子上报给皇帝,说许遵利用自己的权力乱判,皇帝听了各自的辩解之后不好下定论,就交给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来判。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政治意向不同,常常意见不一。王安石主张不杀,司马光执意要杀。皇帝最终赦免了阿云死罪。不久大赦天下,阿云重新嫁人生子。然而在宋神宗元丰八年 ,司马光当上了宰相。上台后,他又将这案翻了出来,重新审理。结果是,将阿云改判死刑,并立即斩首示众。

“阿云之狱”本是一起平常的民妇杀人未遂案,但从皇帝、群臣的轮番论辩中,我们看到了北宋王朝由王安石变法而引发的愈演愈烈的党争。宋朝诸帝礼遇群臣,厚禄养士,议政之风日盛,然宋代党争之烈为历代之最。王安石以理财与强军为重点实施改革,推行一系列新法,力图除诸世之弊,振非常之功。但是,新法推行之初就遭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守旧派大臣的强烈反对。而且王安石在推行变法的过程中,急于求成,一刀切,乱摊派,激起民怨,从而走向了改革的反面。宋神宗死后,新法也就终止了。宋哲宗即位后,在曹皇后和高皇后的支持下,司马光掌握了政权,废除新法,支持和推行新法的新党尽被斥逐。司马光念念不忘阿云的案子,为了贯彻他的理念,又把阿云重新逮捕入狱并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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