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个承诺,要离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极端的刺客

专诸成功刺杀吴王僚之后,吴王阖闾又策划了第二次行刺,引出了中国历史上最极端的人物——要离。吴王僚被刺身亡,他的儿子庆忌逃到卫国。庆忌是名声在外的勇士,史书上只举了两个例子:他身手奇快,四匹马拉的车都追不上;而且行动敏捷,别人用满弓之箭射他,他竟然可以用手接箭!阖闾想到如此神勇之人,处心积虑要为父报仇,正在卫国招兵买马,该怎么对付?这成了阖闾的心病,他对伍子胥说起了此事。

伍子胥开导他说:“又何惧焉?臣之所厚其人者,细人也,愿从于谋。”

伍子胥推荐的“要人”,其实是一个“细人”。

要离以捕鱼为生,杀人显然不是他的本业。要离身高不足五尺。当时一尺约合现在23厘米左右,可见要离身材矮小,腰围一束,骨瘦如柴,形若病夫,时人呼为“细人”。这里的“细人”,也是小人、草民的意思,可见,要离当时的身份是非常低微的。既然如此,要离有什么能耐可以承担行刺大任呢?

伍子胥同样举例:要离“折辱壮士椒丘欣”的事情很能说明“细人”不“细”。

“要离庭辱椒丘诉”的故事,最早见于《韩诗外传》,此书中有数条论及吴越本事。

齐国壮士椒丘欣出使吴国。在淮河渡口,马匹突然被水怪夺去。他手握利剑入水,与水怪斗了几天,最后打败水怪,但自己也失去一只眼睛。来到吴国后,他豪气冲天,吹嘘自己的勇猛。要离当场羞辱了他,他非常气愤,当夜就准备手刃要离。要离回家后,大门不关,房门不闭,披头散发躺在床上,毫无惧色。椒丘欣一手持剑,一手揪住要离头发,说要离有三个该死的错。

要离出奇地平静:“吾无三死之过,子有三不肖之愧”:“吾辱子于千人之众,子无敢报,一不肖也;入门不咳,登堂无声,二不肖也;前拔子剑,手挫吾头,乃敢大言,三不肖也。子有三不肖而威于我,岂不鄙哉?”一番话后,椒丘欣掷剑而长叹:“吾之勇,人莫敢眦占(用眼角斜视,表示不屑)者,离乃加吾之上,此天下壮士也。”

这是一场动口不动手地较量,要离的剑并未出鞘,但他比剑更为锋利的口才与机敏,已经展露出来。

经过这番介绍,听者没人不动心的。但是,当其貌不扬、猥琐矮小的要离出现在阖闾跟前时,阖闾不禁大笑起来。《吕氏春秋·仲冬》有一条很有意思的记载,说他“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怎能做得了巴蛇吞象一般的极端伟业?

比剑更锋利的,自然是要离的嘴巴:“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说完这些话,他又轻描淡写地补充了一句:“但是,我能杀庆忌!”

要离甚至总结道:“善杀人者,在智不在力,臣能近庆忌,刺之如割鸡耳!”

这是一句什么话呀?杀庆忌如探囊取物,在阖闾听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于是,一出极端主义的苦肉计开始出笼了——

次日,伍员同要离入朝,他力荐要离为将,请兵伐楚。阖闾故意越看越不顺眼,骂了起来:“寡人观要离之力,不及一小儿,何能胜伐楚之任哉?况寡人国事粗定,岂堪用兵?”

要离说:“你真是不仁的王啊,子胥为王定吴国,王乃不为子胥报仇乎?”

阖闾大怒:“此国家大事,岂野人所知,奈何当朝责辱寡人?”叱力士执要离并断其右臂,囚于狱中,遣人收其妻子,伍员叹息而出,群臣皆被蒙在鼓里。

要离因罪,他的右手被阖闾剁下来了;要离的妻、子一并被阖闾杀了,而且放起大火焚烧了房子……满朝文武亲眼所见,心惊胆战。消息迅速从吴国传至卫国,传到了庆忌的耳朵……

几个月后,当只剩左手的要离蹒跚着身子出现在卫国庆忌的面前时,庆忌获得了一种难以言状的满足,这仿佛是一个好兆头,他哈哈大笑起来:“来投奔我吧,我可以为你报仇!”

要离脸色发青,一副心如死灰的样子。他感叹道,自己几乎是个废人了,因而十分感激庆忌的慷慨,他对庆忌说了这样一番“复仇计划”:“吴国之事,吾知其情,愿因王子之勇,阖闾可得也。何不与我东之于吴?”面对这样的“细人”,庆忌不能不信。

训练三个月后,庆忌从水路出征吴国,初战告捷,庆忌的舰队夜泊于太湖,他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上指点江山。庆忌坐在船头,要离手持短矛侍立其后,烟波浩渺的太湖水面让人平静。突然一阵大风迎面扑来,风裹挟着腥味如同一股股杀气,猝然把要离吹起。瘦弱的要离顶风起身,黑鹰一般打开了翅膀,突然收拢,借助风势,以独臂猛刺庆忌。

短矛透入庆忌胸部,穿出后背。但庆忌是血勇之人,伸手把要离倒提起来,重重抛向太湖的波涛。要离游回船边,再次被他提起,抛出去,就像是在扔一条死狗。如此三次后,哈哈大笑的庆忌把要离提起来放在自己膝上,笑着说:“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

左右卫兵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真是罕见的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掉两位天下勇士呢?还是放了他,成全他吧!”

这是一个被后世议论不休的举动。也许,庆忌突然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了。庆忌轻轻倒在船板上,就像酒沉到了酒坛底部,他伤口涌出的血,酒一般在反刍往事。他的左右准备释放要离,但要离不走了,他说:“我有三条罪不容于世。为给国君做事而牺牲我的妻子,不仁;为新国君而杀故国君之子,不义;为了成别人之事,而使我残身灭家,不智。有此三罪,何面目立于世啊!”言罢,投身于湖。

船夫却把他捞出水,要离问:“为何救我?”船夫说:“你回国后,必有爵禄,何不去接受?”要离惨笑了:“我不爱室家、性命,何况爵禄?你等带我的尸体归国,可取重赏。”说罢,他单手不可思议地夺过了随从的佩剑,一剁一划,砍断双足,也割断了自己的咽喉。

《吴越春秋·要离刺庆忌》的记载比起《吕氏春秋·忠廉》来,更具有戏剧性,自然了,也具有更多的虚构成分。

什么叫从容赴死,在这个故事里得到了平静的演绎,平静得就像剖开一根竹子那样清晰。与其说这是要离事先的计划,不如说是庆忌的死,使得计划发生了剧烈的拐弯。在阖闾与庆忌之间,谁是谁非,无须去分析,不过是残酷的权力斗争中,东风压倒西风的较量。但一个人不惜牺牲妻子生命、自残、直至自杀的结局,想得到什么?要离刺杀成功后,他能得到什么?名么?尽管一些人,就是为名而活着。但一个“细人”,为什么苦苦渴望要名垂青史呢?

要离答应了伍子胥,答应了阖闾,他必须去践一个诺!我想,如果他答应了庆忌,他同样会一心去实践。要离用血勾勒出了一个区域,并用自己的骨头做工具,在践诺之后,又用骨头挖好了自己的坟墓。他跌进去了。

要离其实是清醒的,应该说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符合刺杀的逻辑的。只是在最后,由于庆忌的自杀,让他回到了“五伦”的地界。他用自断双足的方法,使那只黑鹰,死得只剩一条翅膀。所以,要离在砍断自己手臂时,与其说是把手臂抵押给了阖闾,不如说是为阴谋计划而付出的成本,那么在他后来砍断双足的时候,他就至少把一条腿,送给了庆忌做礼物。然后,他割肉剔骨,还了他欠的所有孽债!这让我想起《圣经·出埃及记》第21章里的话:“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鞭还鞭。”

要离的骨与肉,就这样裂开!

在这样的背景下,用船将伍子胥渡过江的渔父,赠食物伍子胥充饥的濑水浣女,他们救了伍子胥,先后自沉于长江、濑水之中,这些都是用死,来践义的诺!

这一种血气,成为了吴越之地最深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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