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者,履也,体也。实践谓之履,即人生行为之法则;立本谓之体,乃民族、国家、人群之秩序。郑玄《礼序》云:“礼者,体也,履也。统之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周礼注疏》谓之“统之于心名为体,《周礼》是也;践而行之名曰履,《仪礼》是也。”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要素,是一种寓教于“美”的文明教化方法,是中国文明所特有的人文内涵与形式。礼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表象,她蕴含中国古代文化、历史、政治于其间,涵盖了中国传统文化几乎所有的面向,中华文明之渊薮,一切莫不由是而发端。礼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作为建构国家体制、社会秩序的整体思想理念和指导人们日常生活的具体行为规范而双重存在的。《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1]可见礼乐制度正是为着处理人与神、人与鬼、人与人之间的三大关系而制定,而在这“三本”之中,人,又是唯一的主导因素。《小戴礼记·曲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所以,“礼缘人情而作”,基于“人性”而制定。尊重人性,这正是礼乐制度和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
中国文化里的“礼”,绝不是单纯一个“礼貌”或“礼仪”所能解释的。曾有人想将中国的“礼”介绍到西方去,但令所有译者苦恼的是,在西方语境中找不到任何一个与中国“礼”对应的词汇:有将其译为etiqutte(礼节)者;有译作ceremony(礼仪)者;有译作ritesandreg-ulations(典礼,习俗、规则)者,有译作manner(仪节)者,有译作ritual(仪式)者,甚而有译作custom(风俗)者。这都只译出了“礼”的部分义项,而未能全面准确表述“礼”的内涵与真谛。钱穆先生说:“在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礼,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文化的特殊性。”[2]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礼”为中华文化所特有,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语义。徐复观在《中国人性论史》里说,“礼在《诗经》时代,已转化为人文的征表”,并且是“当时一切道德的依归”。对于“礼”,著名礼学家钱玄在《三礼通论》中则以“上古文化史”概括之;有学者如是总结:“礼学实际上是中国最古早的学术总成。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以及中间所有的人事,都是礼学的范围。”与西方相较,中国的“礼”涵盖了伦理、道德、风俗、规范、法律等多个面向,其范围之广,远非今日“文化”之概念所能及。而西方语境下的单一对应项(counterpart),实际上是无法全面准确地传达出“礼”的含义的。其实西方所谓的“文明”和“秩序”、乃至于疆域、天文、教育、司法、税赋、兵役、民政等等诸多名目,在古代中国皆属于“礼”的范畴。
孔子所提倡的救世学说,核心就是“仁”和“礼”。仁以止杀伐,礼以救衰乱。而这其中,“仁”又是“礼”的根本和支撑。“克己复礼为仁”这句话可以说是概括了孔子学说的全部内涵。孔子说:“治国以礼”[3]、“安上治民莫善于礼”[4]。“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5]在中国文化里,礼,可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6],所以《礼记·哀公问》说“为政先礼,礼为政本”。《左传·僖公十一年》云周大夫内史过以礼为“国之干也”,《桓二年》中晋哀侯的大夫师服说:“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襄二十一年》博识多闻的晋国叔向也说:“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直至战国末期,先秦礼学之集大成者荀子亦云“国之命在礼”[7],“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礼之于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8]礼,关乎着社稷的安危存亡,“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9]征诸古籍,历史上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社会生活莫不以“礼”为支撑,在国家社会的总体发展中体现出其伦理价值与核心作用,这个特点可谓是一以贯之、极其清晰。
《礼记・曲礼上》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诗·鄘风·相鼠》云:“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把“礼”作为区别人与动物、文明与野蛮的标准,是整个人类文明最主要的特点之一。《曲礼上》:“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可以说已总括了“礼”对社会治理、人伦关系的功用。先秦诸子在人性论、宇宙论、治国方略、历史观上容或有较大的差异,但他们对“礼”的尊奉和肯定却是几无二致的——尽管对“礼”的解读,他们会有着千门万户的差异。礼之“三本”说,前文已述,《孟子·离娄下》又云:“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司马迁在《史记·礼书》则如是总结“礼”的意义:“太史公曰:‘洋洋美德乎!宰制万物,役使群众,岂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而早于太史公的董仲舒也曾说:“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10]这不仅呼应了“礼者,天理之节文”的说法,也把“礼”作为教育科目正式揭橥出来。故《周礼·大司徒》云:“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郑玄注曰:“礼,所以节止民之侈伪,使其行得中。”
究其实,礼的终极根源就是宇宙精神,其直接依据则是人的情欲,具有宇宙法则的必然性和人情需要的必要性,既神圣又重要。礼,不但是人类文明和野蛮的区别,更是一切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因为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礼”是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是万事万物的大纲大本。所以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使人类在生活中的行为合乎道理,发而中节恰到好处,此即谓“礼之本”、“约之以礼”。所以《孟子》说“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反之,则“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要之,礼,是古代社会一切政治制度、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社会关系的基础,更是自天子以至庶人的一切行为标准和要求。诚如清人钱大昕在《戴先生震传》之言:“古圣贤之义理非它,存乎典章制度者也。”礼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儒学典籍蔚为大观,无一不阐释着这个重要的文化内涵。传统之礼,对于古人来说,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11],“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疗疾”良方。礼是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准则。其对人的作用,可以变化气质,涵养德行,提升境界。要想期于天下之大同,就必须把每一个人都教育成身心和谐的人,而这都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礼”密切相关。《诗经》云:“周道如矢,其直如砥。君子所履,小人所视。”将“礼”的实践主体赋予具有贵族、道德、知识等多重身份的“君子”,正是我国古典时代独特传统之精髓。礼,是中国人一切行为之准则,体现着中国文化的独一性。“礼,为人之本。”唐孔颖达《礼记正义·曲礼上疏》曰:“礼者,使万物合于道理也。”《丧服四制疏》又云:“礼之大纲大体,体于天地之间”;“所生之物皆以礼体定之”。曾被誉为“一代礼宗”的清代著名经学家凌廷堪论曰:“圣人之道,一礼而已矣……礼之外,别无所谓学也。”[12]曾国藩《圣哲画像记》云:“先王之道,所谓修己治人,经纬万汇者何归乎?亦曰礼而已矣。”经纬万汇,体大思精,大小兼备,无所不包,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尽在此矣。
礼学介于经学与史料、理论与实践之间,包含经传、经学理论、礼义、礼俗等诸多方面的庞杂内容。班固在《汉书·礼乐志》中说:“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中国历史上,自周公制礼作乐始,礼渐次以两种形态而存在:一是国家制度层面,由《周礼》讫《荀子·王制》篇、再至《二十四史》之“礼乐志”,此皆是国家制度的重要架构和基础;二是思想层面,从《尚书》所载之周公《大诰》《洛诰》诸篇而讫孔孟、及至宋明理学,这又是构成中国古代思想史的主干。由是而讫,这个特点在整个中国史上是清晰而一贯的。《荀子·劝学》篇云:“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由是而降,直至清初,顾亭林先生亦言曰:“周公之所以为治,孔子之所以为教,舍礼其何以焉?”[13]黄黎洲则从通经致用的角度对礼的意义进行了阐发:“《六经》皆载道之书,而《礼》其节目也。”[14]大儒李塨在其《论学》中则说:“圣门六艺之学,总归一礼。”晚清经学家皮锡瑞在其《三礼通论》亦云:“六经之义,礼尤为重,其所关系为尤切要。”“六经之文,皆有礼在其中。六经之义,亦以礼为尤重。”[15]与皮氏同时的另一位晚清经学大家曹元弼也持相同观点:“六经同归,其指在礼。《易》之象、《书》之政,皆礼也。”[16]前贤之论,诚谓精辟。在中国文化里,经史子集四部,无一不可证于礼。反之亦然。在《礼记·礼器》篇中,小戴假孔子之口而告诫曰:
诵诗三百,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不足以大飨。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毋轻议礼。
郑注:“诵《诗》三百,喻习多言而不学礼也。……谓若诵《诗》者不可强言礼。”礼之重要,此说可谓揭橥矣。
一代儒宗钱宾四先生在其《国学概论》中,亦将礼与历史、法令制度视为一体,合而观之:“舍礼外无法令,舍礼外无历史。‘史’、‘礼’、‘法’之三者,古人则一以视之也。”“则古人之学问,可以一字尽之,曰惟‘礼’而已。”后来钱先生在向美国学者邓尔麟谈及中国文化的特点以及中西文化区别时更是概括说:“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站到更高来看中国文化之心。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钱先生此论,在继承前人之说的基础上,更高度概括之,揭橥了“礼”非但是中国文化之核心,其内涵更是贯穿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的一条主线,也是抟聚和维系中华民族的重要纽带。
同时,“礼”更是中国古代社会建构的理论基础,在国家社会的总体发展中体现出其理论价值与核心作用。礼者,理也。礼本乎理,理为体,礼为用。中国古代的法律即以“礼”作为重要支撑,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中国古代法系的最显著特点。儒家思想支配了一切中国古代法典,这是中华法系的一大特色。“刑以弼教,礼以防之,有弗及,则刑以辅之。”[17]古人所谓“明刑弼教”,说的正是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主导性。在历史上,由礼生法,以礼入法,以法护礼,行法即行礼。所以,《礼记·仲尼燕居》上记载了孔子之言:“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在传统儒家看来,国之治乱,全系于礼之兴废。
如前言,中国文化中的“礼”,与今天所谓的“礼典”、“礼仪”远非一个概念和意境。“礼”,首先取决于“礼义”(一整套的政治理念),又与民生福祉紧密相关,在传统儒家的视野里,治国不讲礼义,则毫无“礼”可言。秦始皇虽曾东封巡狩,但暴秦的无道和“刻削毋仁恩和义”,岂有礼义在哉?礼,有“礼义”“礼仪”之别。在《论语·为政》章中,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在《八佾》章中孔子又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礼义是对礼本身所蕴含的意义的阐发和张扬,这包括礼的原则、来源、内涵、因革损益等诸多方面的内容,这是整个“礼”的理论基础和依归,乃礼之本原,这是儒家赖以经世的理想范式。《曲礼上》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唐代韩昌黎先生在解释孔子作春秋时更说孔子实则是以“礼”来“严夷夏之防”的:“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愈认为孔子的夷夏之防说,就是在于“礼”,无论是以夏变夷还是以夷变夏,说到底,夷夏之别无非就是一个”礼”字。而这恰恰关乎到人类文明和历史进步与退化的关系,此即孔子作春秋的根本立场之所在。诸如这种礼义所蕴涵的意义,是历代礼学家们所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以及所赖以经世的理想范式,同时,还是历代王朝据以为治的思想依据。“礼,时为大”、“礼顺人情”,后世不同时代的礼学家们在制礼和议礼时虽然赋予“礼”以不同的解读和内容,但是“礼”的基本精神和内涵却是一脉相承,“礼”的内核精神不因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正是因为中国文化的传统之礼有着普世价值的思想资源;礼仪则是据礼之精神所制定的仪节规范而已。《论语》中孔子言礼,却不必征诸文字记载就是此意。换言之,礼是国家为政的大制度、大措施,是为政纲领;而礼仪则是据礼之精神所制定的仪式规范,是典礼的具体仪文法度而已。《乐记》云:“铺筵席,陈尊俎,列笾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诚如《左传·昭公五年》所载,鲁昭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但是晋国的女叔齐却说其“是仪也,不可谓礼”。同样,在昭公二十五年,赵简子问郑国的子大叔“揖让周旋之礼焉”,子大叔对曰“是仪也,非礼也”,同时并引子产所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所以,礼是天地法则在人类社会的体现,更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大纲大本,所谓“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女叔齐和子大叔所说的礼,可以概括或包括仪,而他们说的仪,却不能概括礼。《荀子》有《礼论》篇,论礼最为详备,有心者察焉。《中庸》上说的“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是他们所说的礼的全部内容;《礼记·礼器》上说的“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则是指的具体仪节的全部内容而已。
我们还要知道,殷周礼制、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礼制都没有“以法明礼”这一特征。《荀子·劝学》云:“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其《修身》篇又云:“非礼,是无法也。”战国之时,先秦礼学的集大成者荀子主张以“礼”为治,纳法入礼。在荀子的礼学观点中,是以礼为核心,礼法相通,以法入礼,法服从于礼的。至《隋书·礼仪志一》又曰:“秦平天下,收其仪礼归之咸阳,但采尊君抑臣以为时用。”再至汉代以礼入律以降,遂开启了后世传统法制“礼法一元化”的风气,形成了传统中国的所谓“法治”观念:“出乎礼,入于刑”。《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云:“制礼以止刑,犹堤之防溢水也”。诚如当代著名礼家陈戌国先生所言:“法其表,礼其实,法表现礼,法律即礼制,法保护礼,秦汉以来礼制区别于先秦者以此为最著。”[18]在《后汉书·陈宠传》则记载了名臣陈宠的一句名言:“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乃至在后来著名的《唐律疏议》中,长孙无忌记载了一句名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孟子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离娄上》)细观秦汉以后的中国古代法律,无不充满着“礼”的色彩。儒家的“礼”,在古代法律中,不但在精神上高居“主位”,而且更深入律法条文,成为“法之义”、“法之理”,使律法倾向于“礼治化”。诚如瞿同祖先生之言:“儒家思想支配了一切古代法典,这是中国法系的一大特色。”[19]换言之,“礼”,为法律提供了指导原则和道德权威,这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而这其间,历史上又尤以《唐律》为最。《唐律》是中国古代礼法合一的最典型代表,她上承魏晋隋律之大成,下启宋明清律之轨范,充分体现了古人德礼为本、礼法协调的精神内涵。《明史·刑法志》中所论“唐撰律令,一准乎礼以为出入”,此论可谓精准。
《论语·为政》篇记载孔子之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礼记·乐记》亦云:“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由是而知,先哲的观点是认为德礼的社会功用效果要比政刑强。《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礼记·经解》云:“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防止水之所自来也……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大戴记·礼察》云:“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知所为生难知也。”《礼记・缁衣》载孔子之说:“《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德,而遂绝其世也。”其实正如孙希旦所解:“引《甫刑》之言,以极言尚刑之失也。”此可谓汉儒尚德缓刑说的思想渊源。但尚德不等于废刑,崇礼亦不等于废法,却是后世的一致之见。对此,朱子亦有精辟之论:
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
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一)
德礼为治道之本,政刑为治道之末,这是儒家原则性的主张。换言之,儒家认为,“德礼”的社会效果要比“政刑”能够持久和强大。瞿同祖先生认为:
礼有如此的社会实践的功能,足以维持儒家所期望的的社会秩序,而达到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所以儒家极端重视礼,欲以礼为治世的工具。所谓礼治,断不是说仅凭一些抽象的伦理上道德上的原理原则来治世之谓,这是我们所应该注意而深思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六章第一节“礼与法”)
“礼”的核心之于个体就有着自我节制、自我鼓励之用,人人若能自我守“礼”,久能成化,社会便会臻于“和为贵”之境,这才是所谓礼教之“教”的真实内涵。故《礼记·坊记》云:“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为之坊,民犹逾之。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郑玄注曰:“民所不足,谓仁义之道也。命谓教令。”唐杜佑在《通典》序言里也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清初著名大儒陆世仪云:“古人治天下以礼,今人治天下以法,法胜则礼亡,礼亡则人心绝。”礼学大师孙希旦亦认为“礼以教之于未然。”[20]
《孝经》云:“礼者,敬而已矣。”《礼记·乐记》云:“礼者,殊事合敬者也。”《孟子·离娄下》则谓之:“爱人不亲,反其仁;礼人不答,反其敬。”礼的精神、礼的核心要义,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敬”字,无敬则不成礼。“诚于中,形于外”,内心诚敬,表现出来的一言一行就会恭敬。人只有“动必以礼”,才能“不背于道”。《礼记·曲礼》篇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毋不敬”,可资前人用意之所在。孔颖达疏亦说“毋不敬者,人君行礼无有不敬,行五礼皆须敬也。”
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礼记·曲礼上》)
传统之礼,无不以敬畏、恭敬、谦卑和“自卑而尊人”为前提和出发点的。钱宾四先生说得好:礼是以对方的存在并且心存敬意作为前提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在诸多原因之下,我们丢失了很多可以承载中华民族人文品格和精神气度的优良传统,而这其中尤其是以“礼”的丧失,最为触目惊心!
而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礼”,岂是磕头行礼、山呼万岁那么简单?“礼”岂是一个“礼教”就能轻易概括的?“礼”又岂是一句“打倒旧礼教”所能轻易否定的?无可讳言,世人所云之“旧传统”、“旧礼教”中确有许多负面、落后的因子,如“三纲五常”之说。但是一方面,它们却绝非儒家元典之“礼”,而是被秦汉以后陋儒窜入的元素(“三纲五常”之说始见于东汉[21],女人缠足更是迟至五代以后[22]);另一方面,他们也并非不能通过“截西补中”等合理方式进行继承改造,以“温情和敬意”作出完善和补苴。用胡适之的话说,皇帝都可以不要了,还有什么不能改变的?胡适之先生这句话恰恰点出了问题的实质:“皇帝”这个不伦不类的称号,更是绝对违逆儒家“礼”之元典的。我们必须要明白的是,在儒家元典里,从未有任何一句话赞成“皇帝”的出现、以及伴随着‘皇帝’而来的大一统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
在先秦儒家那里,反对王权的绝对化和追求天下为公的思想反倒是很明确和很清晰的。在先秦儒学元典里,我们是绝对找不到任何赞同专制主张的只言片语。百年前极端的反传统者所谓“打倒旧礼教”,伴随着新文化运动已经“打掉”了一大半,剩下的只需向儒学元典回归即可了。诚如当代著名礼家王梦鸥先生所说:那些礼俗经义,由后人看来,虽有许多是落伍的,不合实际的;然而这都无关紧要;而最要紧的,乃在他们欲借助于那些礼俗经义以达成淑世拯人的理想。他们早就说过礼俗仪文可以随时变革,唯独不可变的,就是他们要用和平的教育的方法,造就每个人健全的心理和合理的行为。这样地,由扩充小我而为大我,由个人至于整个人类。这是他们的理想,亦即他们所称为“义”者。他们说:“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所未之有,可以义起也。”这不是说得十分明白了吗?“礼”是指那些礼俗仪文,而“义”则是他们的理想。(《礼记今注今译·序》)
《论语·公冶长》记子贡之言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一般注疏把此处之“文章”解释为文献。钱宾四先生指出,这里的“文章”,“正指诗书礼乐,正指历史制度,正与文王之‘文’,‘郁郁乎文哉’之文,‘文不在兹乎’之文,同一意蕴。”[23]钱先生此论为是。孔子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孔子思想的重点是礼乐制度,这也是整个儒学的重点。“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认为,“礼”是随时代而因革损益发展之的。事实上,钩稽史籍也可证明,传统社会正是通过礼制之因革损益而进行国家之治理的。《礼记·礼运》曰:“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云:“维三代之礼,所损益各殊务,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礼因人质为之节文,略协古今之变。”朱子亦曰:“礼时为大,使圣贤有作,必不一切从古之礼。疑只是以古礼减杀,从今世俗之礼。”[24]先秦时期的一切礼仪到了后世莫不随着时代的演进而发生了变化。儒家正是通过礼制的“因革损益”,而对“礼”做出新的解释,以实现和适应社会之变革的。《礼运》曰“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经解》云“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祸乱”。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批评之。任何一种看来只不过是形式的礼法或仪式,在其背后必然存在着保持这种礼法或仪式的社会体系和逻辑基础。是以朱子云:“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25]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极端的反传统者多侈言“打倒旧礼教”,他们确也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百年以降,他们却并未建立起一套新的人们普遍尊奉、圆融无碍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反倒是在“旧礼教”、“旧礼法”仍然大量遗存的华人国家和地区——如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北美侨界、以及日韩等儒家文化圈,人们仍能感受到中华文化中“礼”的浓重痕迹,它们与所谓“现代社会”也无缝融合,并未产生抵牾枘凿。我们读萧公权《问学谏往录》,便能感受到即使在五四反传统狂潮过后,“旧礼教”仍能拨动知识人的一瓣心香。
无独有偶,随着西方道德哲学新领域受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之启发,半个多世纪以来亦有“德性伦理”的出现,西方伦理学界也正在重新关注昔日被视为保守、不合时宜的文化传统。此“德性伦理”,强调个人之美德,恰与中国“礼”意相契合,这正是其与儒家思想明显相通之处。在当下亟需建立世界伦理新准则的背景下,中西文明均趋向回溯自身传统——元典儒学与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这是毋庸置疑的。
《礼记・礼运》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远古时期,先民们的原始祭祀,其贡献的猎物作礼品、击土鼓而作乐,便是最早的礼乐仪式。至五帝时期,虽然古天子的领袖地位和递相禅让产生了“礼”的意识,但是礼的制度尚未产生。只有到了夏朝,由于“天下为家,各亲其亲”,于是“大人世及以为礼”,“礼义以为纪”[26],礼仪制度才逐渐建立。夏礼因文字记载和考古材料的缺乏,已难知其详;商礼则由于殷墟考古的大量发现,以及《史记・殷本纪》有较多的记载,则是彰彰可考。而华夏民族真正系统完备的礼制,则是成于被孔子赞叹为“郁郁乎文哉”的西周时期。《尚书》上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候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周公功成作乐、事定制礼。“周因于殷礼”[27],礼制集前代之大成,此“天地之和、天地之序”[28]也,更是中国人文精神的重要奠基和开端。
周公制礼作乐,成为华夏千古之规范,时虽变迁,然其主旨不变,其精髓已深入中华民族之骨髓;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述三王之法,明周召之业”[29]。他正是看到了三代文化的精髓才会发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30]的感叹。《释名》云:“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与“仁”密切相关,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论语·八佾》篇孔子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后来《礼记·曲礼上》所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礼器》“君子欲观仁义之道,礼其本也”,此皆承袭孔子之意而来。孔子认为,一个人如果具备恭、慎、勇、直、知等品质固然很好,但还不完备,此即《论语·卫灵公》上所说“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人只有在各种品质之上再加上礼,这样才能算“成人”。故《礼器》云:“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对于个人来说,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准,故《冠义》曰:“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孔子称尧颂舜,寄寓着他希望在现世实行有如上古那样的仁德之政,以实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31]的社会理想。孔子在史上首倡“仁者爱人”,又以“爱亲”为“仁”之本,正是呼应着三代之文化传统精髓,这也是儒家以上古文化传统为“历史基因”与内在理论的主要依据。由“仁”而“德治”,这个思想观念是中国儒家思想的主要政治理论,也是中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政治伦理。孔子继承前代思想精髓并发展之,使“仁”成为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但又超越各种道德规范,成为各种德性的源头,更是“礼”的基础。通过其言“礼”论“仁”,具体来说就是以仁释礼、以礼节仁,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生活的自觉和人情日用之常。“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无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32]。到了孟子更把仁、义、礼、智作为人基本道德规范的“四端”,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必备德行之一。孟子论礼以“仁政”以依归:“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33]又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34]明清三大儒之一的王船山先生有云:“礼者,仁之实也”,正可谓抓住了孔孟仁礼思想之核心。所以,礼的教化作用是从看不见的地方入手,其禁止邪恶是在邪恶萌芽状态的时候,它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日积月累地弃恶扬善。《礼器》云:“君子欲观仁义之道,礼其本也。”中国文化正是这样,抓住了人性的本原,启沃道德,行“德治”于无形。世界各国各民族间的文化自有相异,而中国文化精神最主要的就是教人怎样去做一个人。把“仁爱”作为终极目标引领人类向善,以期天下之大同,这同样正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共同追求和愿景。
礼,节外而“治躬”;乐,节内而“治心”。在中国文化里,和“礼”同样重要的还有“乐”。《乐记》云:“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仲尼燕居》:“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在中国文化里,礼和乐相辅相成,二者不可偏废。在孔子的阐述中,“成人”的终极条件就是“文之以礼乐”,若无此限,则只能以一智一勇而称之。故“礼乐皆得”,方“谓之有德”。根据《周礼·保氏》、《大司乐》、《乐师》,《礼记·内则》、《王制》、《月令》、《文王世子》诸篇的描述,我们可知古人把礼乐作为教育的必修之课。《内则》云:“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悌,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内则》此言,清晰的说明了古人礼乐教育的完整。
《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同时,在儒家看来,声、音、乐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分别对应禽兽、庶民和君子。乐的大节是德,这是有着严格价值取向的、道德教化功用的乐曲,故而“德音之谓乐”。儒家极为看重“乐”对人的影响和教化,认为以君子之道作为主导的乐音有益于人类文明;而以满足感官刺激作为主导的乐音,会将社会引向混乱,孔子批评“郑声淫”就是这个意思。而高层次的乐音是天道的体现,使人享受音乐的同时,受到道德的熏陶,涵养心性,这是入德之门,更起着教化之功。所以,在儒家看来,只有合于道的音,才能称为“乐”。是故“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35]
乐道通乎天人之际,与礼平行而治世。周公功成作乐、事定制礼,此“天地之和、天地之序”也,更是中国人文精神的重要开端。周公之后的3000年不断延续了这种礼乐概念,使中国传统文化也有礼乐文明之谓。在中国文化里,礼与乐,一体两面,都是德教之体现。《孟子·公孙丑上》:“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左传·文七年》:“义而行之,谓之德、礼。无礼不乐,所由叛也。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成公二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乐记》有“审乐以知政”,可见礼乐皆可知政。“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据礼乐而知政治德教,即使在百代以后去评价百代以来的君王,“莫之能违也”。《论语·子路》云“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中国史上,每“乐”失“礼”则弊,“礼”弊则天下乱。而在《乐记》里,又尤其说明“乐”对于人心和政治的内在作用:“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在儒家看来,天下问题,归结皆在于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民生,什么是情操,什么是美。“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36]这便是儒家所信奉的治理之道。儒家积极倡导礼乐的相互作用,正是从尊重人性和陶冶人性的功能方面,总结了人类精神文明进程中的一种无所行踪、且又不可忽视无可替代的渗透力量,而这种力量的核心就是道德教化。“礼”、“乐”相提并论,就是因二者之结合,才能起到平衡与调和的作用。 礼,讲的是秩序;乐,讲的是和谐。《乐记》云: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
《文王世子》亦云: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
中国文化就是这样通过礼与乐的相互配合作用,实现了秩序性与和谐性的统一。礼乐交互为用,正是这种教化之力,遂臻中国民族和中华文明于大成。华夏先民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形成了高尚的道德准则、完整的礼仪规范和高贵的民族基因,早已融入这个民族的血脉之中。礼乐文明在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至今仍有其蓬勃而强大的生命力。
[1]《大戴记·礼三本》亦有此说与荀子相同:“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焉生?无先祖焉出?无君师焉治?三者偏亡,无安之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2] 钱穆《一堂中国文化课》。
[3]《论语·先进》。
[4]《孝经·广要道第十二》。
[5]《礼记·礼运第九》。
[6]《左传·隐公十一年》。
[7]《荀子·天论》。
[8]《荀子·大略》。
[9]《礼记·礼运第九》。
[10]《汉书·董仲舒传》。
[11]《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12]《校礼堂文集·卷四》“复礼上”。
[13]《亭林文集·卷二》“仪礼郑注句读序”。
[14]《黄黎洲文集·学礼质疑序》。
[15]《经学通论·三礼》。
[16]《礼经学·卷四》“会通”。
[17]《宋史·刑法》在解释《尚书》中“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这句话时说:“言刑以弼教,使之畏威远罪,导以之善尔。唐虞之治,固不能废刑也。惟礼以防之,有弗及,则刑以辅之而已。”
[18]《中国礼制史·秦汉卷》第二章“汉礼,西汉时期”。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年11月第三版,第256页。
[19]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六章第三节:“以礼入法”。
[20]孙希旦《礼记集解·卷五十》。
[21] 东汉建初四年,章帝诏群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异同,会议记录由班固整理作白虎奏议,即《白虎通德论》,简称《白虎通》。是书实际是章帝借助皇帝威权以图谶纬书妄断经义,糟粕极多。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从孔孟的“五伦”中误导出“三纲”,《白虎通》又把董仲舒的“三纲”变成永世不变的神学原则。实际上这个问题在儒学元典文本里是不存在的。
[22]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本文从五代说。
[23] 钱穆:《孔子与春秋》。另在《论语新解·公冶长篇第五》中亦有解释。
[24]《朱子语类·卷八十四》。
[25]《论语章句集注·学而》篇。
[26] 语出《礼记·礼运》:“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
[27]《论语·为政》: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28]《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29]《史记·孔子世家》。
[30]《论语·颜渊》。
[31]《论语·公冶长》。
[32]《礼记·经解》。
[33]《孟子·万章下》。
[34]《孟子·离娄上》。
[35]《礼记·乐记》。
[36]《礼记·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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