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冯太后到王安石,再到雍正,高薪养廉制度为什么会失败?

我们都知道,吏治的清明与否直接关系到古代那些政权能否维持下去,历史上曾出现过不少手腕干脆的皇帝,他们一心想消灭墨吏,但往往收效甚微,最后也都以失败告终了。

在如何消灭墨吏的问题上,很多人都曾大费苦心,发明了很多制度和惩罚,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办法就是“高薪养廉”了。

高薪养廉,顾名思义,就是用高额的薪酬来让官员不再贪腐,变得廉洁。在中国历代的官场上,曾出现过这样一种怪相,就是“官不聊生”,蒋良骐曾在自己的《东华录》中写道过,一个知县的月俸只有3两白银多一点,一家人每日粗茶淡饭,喂马雇仆人,五六天就花光了,难道要他们剩下的20多天都饿着吗?这简直是在逼官员贪腐。也正是因为这样,康熙才会说廉洁的官员并非一文不取,如果一概视之,则每个人都应该被参劾。

中国在很久之前就有过“仓廪足而知礼节”的说法,这是春秋时期管仲就说过的话,到了北魏冯太后实际掌权期间,大臣高闾也曾上书向她强调高薪养廉的好处和必要,并且这种制度在一定的意义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白居易也说过:禄厚则吏清。而王安石也曾实施过“厚禄养廉”的制度。到了雍正年间,这种制度有再次出现了。

我们都知道,雍正皇帝其实是一位以反腐著称的皇帝,他认同这项制度,他不想让他的官员们饿着肚子为人民服务,也不想让天下人畏惧官场,雍正在大行反腐的同时,也给了那些官员们一点活路,而且出乎官员们的意料的是,他们本以为养廉银的数额会非常的少,但是他们领到之后才发现,这笔钱是他们俸禄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比如山西巡抚诺珉,他就享受着每年3万1千7百两的养廉银,河南巡抚田文镜每年的养廉银是2万8千9百两....实在是很丰厚的一笔收入。

这个制度当然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官员们的廉洁,但它也有一些漏洞,比如养廉银是从耗羡中拿出来的,很多贫困的地区根本支付不起高额的养廉银,官员们还是会百般盘剥百姓。而且能享受这个制度福利的官员也只有正项官,那些没有正式编制的官员,比如师爷和衙役等是没有这个待遇的。而且关于每个人养廉银的金额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也会引起官员们的攀比和不平。

总的来说,这个制度是利大于弊的,但仍有需要改进之处,这些都需要实践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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