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列强、革命党:让人五味杂陈的“苏报案”

文/史弟

不知道章太炎、邹容有没有想过,当他们在《苏报》上骂光绪帝是“未辨菽麦”的小丑,“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号召“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甚至鼓吹“杀尽胡儿才罢手”、“借君颈血,购我文明,不斩楼兰死不休,壮哉杀人”等惊世骇俗之言,自己会付出怎样的代价,或者说遭到怎样的报复。

清廷虽已摇摇欲坠、千疮百孔,任何一个有识之士都能看出这艘破船迟早会覆没,但别忘了其古老的意志依旧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要知道这个巨大的身躯就是由延续千年的“皇权”构筑,不可能实现完美的转身。

哪怕在死亡的前夜,《钦定宪法大纲》中依然在说:“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记得当年秦始皇也这么说过:“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如果没有列强的干预,“苏报案”不在租界内审判,章太炎、邹容等被引渡到清廷手中,肯定会必死无疑。因为清律有言:“不利于国,谋危社稷,为反;不利于君,谋危宗庙,为逆;妄布邪言,书写张贴,煽惑人心,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绞监候。”

而清廷对章太炎、邹容等人的控诉就是:“故意污蔑今上,诋毁政府,大逆不道,欲使国民仇视今上,痛恨政府,心怀叵测,谋为不轨”。紫禁城那位老太婆更已颁发懿旨,要求一定要将“苏报案”犯押到南京,将其凌迟处死,杀一儆百。

清廷已经露出了它嗜血的獠牙,只等待将章太炎、邹容等人挫骨扬灰。为了引渡犯人成功,清廷不惜拿出20万两白银来贿赂租界当局,眼见此招不成,又生出一计,说愿意将沪宁路的路权让给列强。这又是一曲“宁与友邦,不予家奴”的丧歌。

利益迷人眼,何况是本就为了追逐利益的列强。就在列强已经心动,章太炎、邹容等人岌岌可危之时,“沈芩案”突然爆发。和章太炎、邹容等人一样,沈芩也是一个倾向于革命的报人。出于爱国热情,他披露了“中俄密约”的内幕,将清廷的卖国行径揭露了出来。清廷为之震怒,第一时间将沈芩进行肉体消灭。

沈芩的肉体被消灭了,但其精神却震惊了世人。趁此局势,英美政府明确电令其驻华公使,决不能满足清政府引渡“苏报案”政治犯的要求,理由是清政府严重践踏人权。

这当然是笑话,英美如此表态,在于当时上海这块小小的租界内,存在着三方博弈,大体说来:德、奥、俄、比、荷、西、法主张向清政府引渡;意、美提出有条件引渡;英、日拒绝引渡。在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之时,列强的在“苏报案”的任何姿态,不过是秉持己身利益最大化原则的一种体现。

“苏报案”最后的审判结果是:章太炎、邹容二人分别被处以三、两年监禁。纵观“苏报案”的全过程,只能说怎一个荒唐了得!“我”只想在自己的土地追求自由、民主而已,为建立一个全新的“中华共和国”而努力,却被自己的政府所痛恨、通缉。让“我”免遭迫害的却又是正在侵略我国的帝国主义,以及表面上他们较人性、较健全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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