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人看“高薪养廉”有没有必要?

后面又讲道:『知少其吏,而不知所以尽其力者,则事繁而职阙』。你也知道增加官员的俸禄了,也知道要精减职位、减少官吏,但是却不懂得如何使官员竭尽全力地尽好本分,就会出现什么问题?因为官员的数量减少了,官员又不能够竭尽全力、竭忠尽智,那就会显得事情繁多而职位短缺。所以在精简机构、减少官员数目的基础上,还要提高官员的责任感,就是要让他们“尽其力”,竭尽全力地、负责尽职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这样才不致于显得缺少人手。

从这几句话我们可以看到,古人思考问题他是非常地缜密。换一句话说,在古人看来,提高官员的俸禄对于廉洁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高薪并不必然导致养廉的效果,如果没有道德教育,还可能走向骄奢淫逸的反面。

譬如说在《群书治要.文子》中就说:“生而贵者骄,生而富者奢,故富贵不以明道自鉴,而能无为非者,寡矣。”所以在提高官员俸禄的基础上,还必须加强对官员的道德教育。因为虽然官员的数量减少了,但是如果官员的贪心很重,他的欲望没有止境,也不知道节省财力物力、勤俭持家、勤俭治国,那么即使百姓竭尽全力,也无法供养做官之人,结果仍然会为人民、为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当然也会为官员自身招致灾祸。

所以要实现高薪养廉,既要精减职位,还要重视官德教育,使官员明白怎么样才能够长久的保持富贵的道理。譬如说在《周易》中就说:“君子以俭德避难,不可荣以禄。”君子要培养起俭这个德行,因为欲壑难填,欲是深渊,人的欲望一打开,贪财贪色、贪名贪利,没有止境,自己想控制都控制不了。所以不能够贪得无厌,不能够过上骄奢淫逸的生活。

在《孝经》上也说:“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在官位上身处高位,但是没有骄满的表现,这样你虽然身处高位,也没有被颠覆的危险;虽然自己很富裕,但是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符合法度,谨小慎微,这样也不会有入不敷出的危险。一个人身处高位,而没有被颠覆的危险,这样才能够长久地保持高贵的地位;一个人虽然很富裕,但是还能够勤俭持家,这样才能够长久地守住富裕。

在《群书治要.中论》中也说:“位也者,立德之机也;势也者,行义之杼也。”这个“机”、“杼”都是形容,这个是古代人织布的工具。我们有权有势,目的是干什么的?不是贪图享乐、以权谋私的工具,而是应该把职位和权势作为建立仁德、施行道义的工具,而不是骄奢淫逸的资本。这样才能够避免身败名裂,或者说富不超过三代的悲剧。

这些论述都是告诉我们,高薪是养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实行了高薪的制度,也不一定必然实现廉洁的效果,还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除了我们以上所讲到的,其实除了给官员进行道德教育、官德修养之外,还有一些很重要的条件。譬如说,君主、君王他必须修明道义、尊贤使能。如果我们只是让手下的官员、臣子去接受道德教育,而高高在上的君主可以不去奉行,这就成了愚民政策,是不可能收到效果的。

在古人看来,真正的贤德之人,譬如说颜回、诸葛亮、文天祥等等,他们不会徒慕高名厚禄而来。你要招致这样的贤者,用人之君就必须首先有道德、讲礼义,这也就是《大学》上所说的“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必须首先是个有德行的人,我们才能够感召志同道合的人来到我们的身边,来共同治理国家。

在《群书治要·三略》中也有这样的阐述:“有清白之志者,不可以爵禄得;有守节之志者,不可以威刑胁。”意思是说,如果这个人志向高洁,就不能够用高官厚禄来得到他;如果这个人坚守节操,就不能够靠威刑来胁迫他。怎么样招致这样的人?

“故明君求臣,必视其所以为人者而致焉。”所以明智的君主求取臣子,一定要首先看一看这个人的志向,然后采用适当的方式来招致他。“致清白之士,修其礼”,对于那些很清高的、道德很纯洁的士人,领导者就必须修明礼义,对士人表现出礼敬之心。“致守节之士,修其道”,若要招致坚守节操的人,领导者自己也要修明道义。

“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这样,贤士才能够被招来,自己的名声才可以保全。这就是《周易》上所说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就是有同样气质的人,自然会感召到一起,成为君臣、成为朋友等等。除此之外,要达到清廉的目的,还要确立“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的选人标准,确保所用之官为贤能之人。

在《傅子》上说:“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二教既立,则良士不敢以贱德受贵爵,劳臣不敢以微功受重禄,况无德无功而敢虚干爵禄之制乎。”中国古人他设立这些制度,都特别地符合人情。

人情是什么?你看《论语》上孔老夫子就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哪一个人不希求富贵的地位?每一个人都希望得到富贵,这是人之常情。如何引导着人们正确地追求富贵的地位?

《傅子》中就说道,封爵授禄是国家权力的根本,也是实现富贵的正路,不能不给以重视。既然如此,就应该做到无德的不授予爵位,无功的不给俸禄。就是这个人没有德行,就不给他一定的领导的位置;如果这个人对国家没有建功立业,就不给他工资、奖金。这两条规矩确定了,贤良之士就不敢以微德接受高贵的爵位,敬业的臣子也不敢以微小的功绩接受厚重的俸禄,更何况无德无功的人,他们怎么敢以虚假追求爵位和俸禄?

建立爵禄的原则既已确立,就一定要公开选用合适之人并予以重用。怎么样选择?怎么样用人?那就是品德高尚、功劳大的人,授予重爵高位,享受厚禄高官;而德行浅薄、功劳少的人,授予低爵小位,享有薄禄低官。所以你看,这样的选拔人才的标准一确立,就保证了什么?就保证了那个有德有才的人居于领导的位置。

为了保证把有德有能的人选拔出来,你看,我们从汉代开始就实行了“举孝廉”的人才选拔机制,就是这个地方官负责把这个地方具有孝廉品质的孩子举荐出来,作为官吏的后补,由国家来培养。因为一个人能够孝敬父母,他就会忠于领导、忠于国家;一个人廉洁,就没有贪心,不敢妄取钱财、以权谋私。这两个标准是选拔官员最起码、最重要、最基本的两个标准。

为了进一步引导地方官举荐公正,把真正具有孝廉品质的孩子举荐出来,而不是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关系近的人,或者给他贿赂的人举荐出来,还有一个制度加以保证,那就是《傅子》上所说的:“进贤者为上赏,蔽贤者为上戮”。

如果一个官员举荐的人才为国家建功立业,国家一定对这个举荐者给以最高的赏赐;相反,如果这个官员手下有人才,他却不举荐,因为嫉贤妒能把人才埋没了,一经发现,这个官员也会受到国家最高的惩罚。当然,如果这个官员所举荐的人做了祸国殃民的事,这个举荐者也连带受到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责任。实行了这样的人才选拔机制,才保证了德才兼备的人出现在领导位置上。

所以我们看中国古人他对一件事情的考虑,思考得非常缜密,他不是以偏概全。譬如说,高薪养廉是不是必要?他告诉你是必要的,但是它还是有一些前提条件的,不是你只要实行了高薪,就一定能够达到养廉的目的,而必须还要具备其他的条件,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这些制度紧密地配合,最后才共同起到了反腐倡廉的效果。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