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没有婚姻自由?你绝想不到,这方面比现代人还开明

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一个结婚自由,一个是离婚自由,这是现阶段社会,人们的一项基本人权。自由就意味着,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在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自由决定和谁结为夫妻,或者自由终止自己现有的的婚姻关系。婚姻自由的意识已经深深植入现代人的脑子里,那么婚姻自由是现代社会独有的价值理念,古代人有没有婚姻自由呢?

一说到古代的婚姻,人们印象中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对青年男女要结为夫妻,自己是没有权力来决定的,必须要遵从父母的意志。即使有男女互相看对眼,也还要经过“纳采(提亲)”、“纳吉(合八字)”、“纳征(聘礼)”、“请期(挑日头)”、“亲迎(迎娶)”等繁琐的礼法程序。那么,人们到底能不能决定与谁结婚呢?

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思想谁也说服了不了谁,整个社会思想环境相对宽松,社会风气也比较开放些,女的也可以在外劳作走动,男男女女互相看对眼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只是,在互相倾心后,只要按照礼法程序,进行一场婚礼便成为了合法夫妻。所以,这一阶段其实还是有婚姻自由的。

秦汉到唐宋,儒家思想逐渐确立统一的社会思想,并且越来越不可动摇,对人们思想的禁锢也愈演愈烈,婚姻自由自然也就没有生存的土壤。大户人家的婚嫁,成为强强联姻的纽带,平头百姓家的婚嫁态度,则相对宽容一些,婚姻自由的大门并未完全堵死。待到,宋朝之后,社会分工更加细化,社会化生产进一步发展,虽然官方统治思想收的越来越紧。但在民间来说,人们对婚嫁自由似乎更宽容了。

在宋明期间的很多小说中便有“初嫁由亲,再嫁由身”的说法,虽然初次娶嫁要依国法家规进行。但是如果中途婚姻关系破裂,人们对二婚男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鄙视,甚至在某些方面,比现代人还要更加宽容。婚姻自由的星星之火,又有了复燃的迹象。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