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何把刑场选在“菜市口”

元明清三个朝代都定都在北京,在北京都设置了刑场,而三个朝代的刑场都带个“市”字。市,就是指市集或市场,均是人流聚集、喧闹繁华的地方。把刑场选在这种地方,就是想起到“杀一儆百”、“广而告之”、“以儆效尤”的效果,对所有官民起到震慑作用。古代中国执行死刑后,有将死囚尸首暴露于街头的习俗,所以古语有云“刑人于市,与众弃市”,就简称为“弃市”,是指被执行死刑的另一种说法。

元朝时北京叫大都,当时的刑场叫“柴市”,位于今天北京东城区的交道口一带。明朝将刑场搬到了西四牌楼,称为“西市刑场”,就是今天北京的西四,虽然地标性建筑“西四牌楼”早被拆掉,但人们还是习惯地称那里为西四。

菜市口在今天北京宣武门附近,因为宣武门在北京城西面,西方属金,金主死,所以宣武门又叫“死门”。清代把法定刑场搬到了这里,每年秋后问斩,都在此处执行。以前,宣武门箭楼吊桥的旁边立有一座石碣,上面刻着“后悔迟”三个大字。执行死刑后,就在原地上撒上炉灰掩盖血迹,商贩们可继续卖菜,所以它叫“菜市口”。老北京穷人死后一般都埋在陶然亭,那里离菜市口很近,行刑后掩埋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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