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霖之女与张勋之子的政治婚姻,最终以离婚收场
文/张秀阳
张作霖(1875年3月19日-1928年6月4日),字雨亭,张学良之父,奉系军阀首领。奉天省海城县驾掌寺乡马家房村西小洼屯(今辽宁省海城市)人。张作霖乳名老疙瘩,他喜欢别人叫他“张大帅”。
张作霖自幼出身贫苦农家,参加过中日甲午战争,后投身绿林,势力壮大,清政府无力征剿,就将其招安。张作霖协助清廷剿灭杜立三等土匪势力,后又消除蒙患,维护国家统一,逐步提升,先后担任奉天督军、东三省巡阅使等,号称“东北王”,成为北洋军奉系首领。
1928年6月4日,张作霖乘火车被日本关东军预埋的炸药炸成重伤,史称皇姑屯事件,当日送回沈阳官邸后即逝世。
作为一代枭雄的张作霖,对于儿女们的婚姻大事基本上都是自作主张包办的。张作霖曾制定了十条家规,家规的第十条大意是,“子女婚姻不得自主,须由张作霖一人包办。”正是因为包办婚姻,结果导致很多悲剧的产生。
张作霖有六位夫人和十四个孩子,其中女儿有六个,分别是长女张首芳、次女张怀英、三女张怀瞳、四女张怀卿、五女张怀曦、六女张怀敏。
张作霖的女儿们的婚姻最终都沦为政治需要的牺牲品。在张作霖被炸死之前共有四名女儿被其包办婚姻,分别是长女张首芳、次女张怀英、三女张怀瞳、四女张怀卿。
长女张首芳。作为张作霖的最大女儿,她是原配赵氏所生。被张作霖包办许配给黑龙江督军鲍贵卿的儿子鲍英麟。张作霖死后鲍英麟提出离婚。新中国成立之后,张首芳没了经济来源,最后在周总理的关怀下,给予发放补助直到1954年病逝。
次女张怀英。她是二夫人卢寿萓所生,嫁给蒙古达尔罕王的儿子为妻。可是达尔罕王之子先天痴呆,张怀英婚后受尽了折磨,最后在张学良的干预下,张怀英与其离婚。
三女张怀瞳。母亲是四夫人许澍旸,她被张作霖包办嫁给奉天都督赵尔巽的小儿子张天赐,抗战爆发后举家到美国生活。
五女张怀曦本来是要被张作霖包办嫁给北洋政府总理靳云鹏的儿子,最后由于张作霖被炸身亡,此事不了了之。
六女张怀敏在个人生活上可能算得上是最幸运的一个了,不仅上了大学,而且最后和母亲去了台湾生活。
张作霖四女名叫张怀卿。她的母亲是二夫人卢寿萓,被张作霖包办嫁给了张勋之子张景韩。这又是一场政治联姻,张景韩精神不太正常,患有神经官能症,可想而知张怀卿结婚后的生活是多么的苦闷。
1932年9月,张怀卿以夫妻感情不合,在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丈夫张景韩解除婚姻关系。传票送达张公馆时,门房称,张景韩不在家,送达人让门房代收。
12月6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张怀卿、张景韩解除婚约,被告应给予原告赡养费10万元,并将被告之父张勋坐落于本市特别一区江西路楼房不动产一所,连同户内什物等项动产一并查封。张景韩的代理律师金殿选、张务滋当场表示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
后经高等法院数度开庭审理,双方对解除婚约无异议,却对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和赡养费的数额,发生了严重分歧。双方你来我往,各持一词,以致缠讼多日。
地方法院将张勋房产查封后。张景韩的嫡母张曹琴、庶母张雯及其弟妹七人,以被查封的楼房连同其中什物,是未经析分的共有遗产,不能以张景韩一人涉讼,而受到扣押的处分。特请律师金殿选、张务滋撰状,以异议请求,将张怀卿告上了地方法院。
经法院审理,确认被查封张勋遗产是未经析分的共有遗产,不能以张景韩一人涉讼而全部查封。但张勋死于新民法实行前,当时女子尚无继承权,其全部遗产应由张景韩兄弟6人共有。张景韩占比六分之一,其余部分撤销查封。
过了一段时间,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张怀卿诉张景韩离婚案。
此次张公馆门房韩凤鸣出庭作证。他说,少爷张景韩至今未回家,只知到北平去了,找不回来,当初法院派人送来传票,送传票的人逼我收下,戳子是我打的,不是我签字。当时张夫人出门去了,立即打电话请了回来,交了上去。
此后双方律师再次展开激烈辩论,张景韩代理律师强调传票送达无效,致张景韩损失诉讼权,请将一审发回重审。
张作霖之女和张勋之子的离婚案,当年轰动天津,当地报纸《益世报》也当大新闻报道。究竟这次离婚案的最终判决如何,报纸没有报道。据史料记载,张学良主政华北时,曾为张怀卿做主,1933年与张景韩正式离婚。离婚后,张怀卿仍居天津。新中国成立后,任天津市政协委员。1990年张学良90岁大寿时,她曾回到沈阳大帅府题词“福寿康宁”。1992年在津去世。
(本文图片为网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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