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的四川人,为何会高于南宋其他地区,被列为第三等人?

文 | 马寅

众所周知,元朝有个著名的“四等人制度”,从高到低依次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蒙古人就不必多说了,是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他们为“自家骨肉”。色目人多为西域人,部分契丹人也被划归于此。汉人,指的是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被蒙古征服的云南、四川两省人。另外高丽人也属于此等。南人,指的是最后被元朝所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

虽说南人和汉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人,都是被统治阶级,但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蛮大的。南人在四等人中处于最末等,他们的地位更不如汉人,就连充任官吏的南人,在与汉人出身的官吏发生争执时,往往也都是要忍气吞声。

然而这其中有个很奇怪的现象,不知大家发现没有?那就是原属于南宋版图范围的四川,却要高于南宋其他地区,被列为第三等,这究竟是为何呢?现如今的一种观点,认为他们在划分等级时,考虑到了征服时间的先后顺序,四川是较早被征服的,所以地位要高于南宋其他地区。

对此,个人表示不敢苟同,要知道四川的最后平定是在公元1279年,要远晚于临安陷落的1276年。而西藏,归顺于1247年,也要晚于金国灭亡的1234年,可西藏人并没有被列为第三等人,而是第二等人。并且,元朝历代皇帝都有封西藏人为帝师。

帝师,元朝特别设置的一个职位,作为皇帝在宗教上的老师,地位是极为崇高的。而且元朝还为此设立了一个名为总制院的机关(后改称宣政院),专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佛教事物和西藏地区的军事、行政事务。要知道,元朝当时的中央政权只有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总制院这四大机关。如此的设置,可见元朝中央对西藏地区的重视程度。

所以说,四川人因为较早被征服而被列为第三等人,并不太成立。既然如此,那根本原因到底是啥呢?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来是四川重要的战略位置,蒙古统治者为稳住此地不得不收买人心。

由于四川地处长江上游,居高临下,对于谋取江南占有十分有利的战略地位。历来的兵家都把四川视为要害之地,认为首先占领巴蜀,然后顺流而下,就能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地进撼长江中游的荆楚地区,而位居长江下游的吴越地区,自然便会不攻而破,唾手可得。

蒙古统治者所坚持的“灭宋谋国必先据蜀”的战略,不正是照着这一模式所形成的吗? “蜀之山川最为险阻,所谓车不得方轨,马不得成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鉴于四川攻、守皆有利,蒙古统治者对此应当十分重视。

二来就是种族的因素了。

四川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早在公元298年,巴氐人首领李特便率十多万賨(cóng)、氐、羌、汉等流民进入四川,凭借着流民的力量,李特的儿子李雄在四川建立了十六国时期的成汉政权。

成汉后期,战乱不断,人口锐减,原来居住在深山丘陵地区的僚人,又从贵州及川南山区大量涌出,迁居到川东、川中丘陵、川西平原一带,“蜀本无僚,至是始出巴西、渠川、广汉、阳安、资中、犍为、梓潼,布满山谷,十万余家。”到了元朝时,四川的东部仍旧有“盘瓠蛮”、“廪君蛮”等族,势力还不小。

此外,四川还曾被前秦、西魏、北周、后蜀统治过。其中前秦的统治者为氐人,西魏、北周的统治者为鲜卑人,后蜀的统治者为沙陀人。

在蒙古铁骑大肆席卷欧亚的时候,他们却在南宋四川碰上了钉子,取蜀时间长达52年之久。以南宋当时的国力能做到如此,不得不说是个奇迹。然而,四川军民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四川百姓遭到了大量的屠杀,人口总数从战争前的大约1295万,锐减到战后的大约60万。

元朝统治者实行四等人制度,旨在利用民族分化手段来维护自己本身的特权统治,但没曾想,却使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尖锐,从而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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