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个元朝的谎言,不要再传了

近日,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元朝的文章和评论。有几点不符合事实的。

一、四等人制

四等人制最早是由民国学者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提出的。然而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实行过四等人制的法令。在元朝最开始只有两类人,一类是蒙古人,一类是非蒙古人。而元末明初的《草木子》,则记载的是元朝用人有北人和南人之分。无论哪一种分法,都没有体现元朝有将统治阶级成体系分类的制度,只有区别对待的现象。总之,元代关于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划分,实际上非常模糊,并不是我们想象地那么分明。

比如印度的婆罗门教,就把人分为第一等级婆罗门,第二等级刹帝利,第三等级吠舍,第四等级首陀罗。种姓之间界线森严,非但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同坐、同食。根据《元史》,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至三年(1262年)共有16位丞相,其中汉人7人,蒙古5人,回回1人,契丹1人,女真1人。七名汉人分别为史天泽(右丞相),王文统,赵璧(平章政事),张启元(右丞,参知政事),张文谦(左丞),商挺,杨果(参知政事)。

但当时的人有没有偏见呢?这是肯定有的。就说现代,当面对欧罗巴人种(白)或尼格罗人种(黑)时,看看网上的态度是一样的吗?

二、禁止汉人取名

这个说法一般都会列举:朱重八高祖朱百六,朱重八曾祖朱四九。朱重八祖父朱初一。他的父亲朱五四。上面列举的几个丞相名不说,稍微看点书的人也知道关汉卿、王实甫、白朴和马致远吧。学中医的还应该知道朱震亨(金元四大家之一)。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起数字的名字应该是一种风俗。比如邻国日本,带数字的人名非常的多。应该就是从中国学过去的。比如唐朝的李十二、杜二、白二十二,宋朝的苏二、秦七、欧阳九。知道这六个人是谁吗?评论里应该会有人说吧。

三、摔头胎

也是个没有证据的事。有人说,你要不信到某某地方问问。(地方不说了。)就因为有个《水浒传》,某地的武潘两姓还不结亲呢。

忽必烈笼络中原汉地民众支持才得以战胜阿不里哥挣得汗位。尊孔尊儒是其手段,怎么可能干自掘坟墓的事。再说中国的医学早就有堕胎的方法。堕胎难道不比摔头胎更合算?

某地有个别欺男霸女的混蛋是有可能的,但蒙古人本身对贞操并不重视。倒是欧洲流行过一段”初夜权“。

说这么多,不是专门为了所谓的洗白。只想实事求是。蒙古人的屠杀是惨无人道的,侵略者何时手软过。邱处机一言止杀功德无量。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