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他出生于普通的农户家庭,其身上最突出的就是痞痞的。可能谁都没想到刘邦会成为皇帝,因为有关读书,生产通通都是不是他真正喜欢的。当年他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喝酒,要不就是在自己乡里闲逛。
相比后来那些学识渊博的皇帝来说,刘邦恰恰显得像“文盲”一般,但就是这样一位具有痞子气息的皇帝,后来也作了一首特别的诗,该诗是在刘邦击败英布军以后,并在回长安的路上经过自己的故乡沛县所作,据记载,当时刘邦为了庆祝,便邀请了当时故乡中的众多父老乡亲们一起饮酒,正在饮酒正醇时,刘邦便一时兴起,创作了这首仅有23字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谈及到刘邦这首《大风歌》的创作背景,还得从公元前的195年说起,这一年正是刘邦人生中的最后一年了。
《大风歌》是汉高祖刘邦创作的一首诗歌,是他过沛县,邀集故人饮酒。酒酣时刘邦击筑,同时唱的这首歌。这首诗前两句直抒胸臆,雄豪自放。
古往今来,从心里佩服的,有当乞丐的朱元璋,还有落魄的刘裕,他们都突破了壁垒,毕竟从寒门当皇帝,太不容易!表达了刘邦远大的政治抱负,也表现出了自己忧国忧民的复杂心情。史上最没文化的皇帝,一生只创作了一首诗仅23个字,竟然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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