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主张。那么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呢?
人们依凭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凭于上天而四时更替,化育万物;上天依凭于“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大道则依凭自然特性,顺时而动,生生不息。
老子从天地运行的规律,发现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要想生活的好,必须要顺应自然,按照自然界运行的规律去做事。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如果把无为而治理解为“不做事”那是很可怕的。《道德经》通篇都是在讲“动”所以无为是无违,“无为而治”是要求人们做事情不要违背自然运行规律,一切要顺其自然。
这儿需要注意的是:顺其自然不是听其自然。前者是顺时而动,后者是静观其变。前者讲合理改造生活,后者讲万物自化。说真的,人类要是一切听其自然,让其自生自灭那是很危险的。社会不能发展,人类也就不能进步。
“一阴一阳之谓道”,我们要想真正的读懂《道德经》必须要有动的观念,否则像“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水柔处下”、“民心抱扑”,都有可能被误会为消极的思想。那样离老子的“道”就会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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