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了杨国强教授的《清代的功名与富贵》一文,对于清代官员的公私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在此做个笔记。
在世人的一般印象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似乎在清代做官,个人能掌握的尺度很大。 其实不然,清代的官俸很低,清代的士人,无论是奔波在科举之路上的举子、秀才,还是已经功成名就的诸翰林,乃至枢臣宰辅,以及主政一方的道台县令,也就是这些耕读传家,或者历代仕宦的传统士人家庭,按照正常途径,生活过得非常捉襟见肘。在经济上是没有优势可言的。
在科考之路上挣扎一生的包世臣,是第一类士人中的一个代表。在嘉庆道光年间,他曾六赴秋闱而后成为举人,继之又十三次入都会试,每次都惨败而归,等到最终放弃时已经61岁了。也就是说,这位以经世享誉后世的思想家,最终只是个举人,仅作过一任县令,还因遭弹劾而解职。一面是他因不甘心而坚持的四五十年科考之路,另一面是为了生计而不得不漂流各地,从事各类工作。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他先后做过塾师、家教、幕客,佐戎务、佐河工、佐钱谷、佐刑名;他是安徽泾县人,却常年流转于芜湖、武昌、江宁、扬州、常州、苏州、上海、崇明、淮安、济南、丹阳,西面到过四川,难免到过广东,北面到过直隶。飘零辗转,却一生清贫。后来他自己的居室、文集都取名为“倦游阁”,显露出在长期漂游之后精神上的劳累和疲倦。其他一些举子、秀才,基本上都是这番景象,有的举人甚至依靠摇签算卦来支持下一步的科考。他们中的很多人,为了筹集盘费,都要向富户、钱庄借贷,被剥以很重的利息。在这条路上,经济上没有后顾之忧的,基本上就只有当时富商大贾的子弟。
包世臣墨宝
那些终于高中的天之骄子们的生活是怎样的呢?嘉庆十九年,在翰林院做编修的林则徐曾在给朋友书信中透漏,他因经济拮据,租住的地方很不理想,周遭锣鼓喧天,不得清净,而且平日里也有很多无谓的应酬。不仅如此,这位国家的后备干部还要兼职做家庭教师来维持开销。
林文忠
曾国藩的家里总算是有些积蓄的吧,可是他在任时也很拮据。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刚刚做了翰林院检讨的他给父亲的信中说到,他“目下光景渐窘”,刚好发了些工资,冬天也有可能得到外官送一些烤火费,基本上可能撑过当年。但明年就没有办法了,在北京借钱和老家一样难,好在债主不会强催。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京官举债是一种官场常态。除了少量工资之外,外官的资助,比如冬天的烤火费、夏天的高温费,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可惜对别人的寄望又往往不靠谱儿。同年十二月,曾国藩在另一封家书中就谈到,除去之前的债务之外,又借了五十两银子。而原本作为常例的烤火费,到目前还没个影呢,基本上没有希望了。由寄望而演为惆怅。
林则徐和曾国藩在当时只是小京官。而乾隆嘉庆朝的朱珪,做过地方督抚、三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身为帝师,位极人臣,然而言及经济条件,却和小京官们差不多。他生前厉行节俭,未有积蓄,身死之日“卧处仅一布被布褥,其别舍则残书数箧而已”。他以个人的贫困显出了一种个人的清操,但由此折射出来的却是朝廷养官的吝啬和苛薄。一个不图法外之财的人,即使官居极品,也走不出穷境。(我大致百度了一下,朱珪曾经捐过几万两银子,如果这条信息靠谱,可能是由于老爷子淡泊惯了,对自己苛刻,对国家慷慨,他的穷主要是因为他的节约。不晓得杨国强教授是没有这个资料呢,还是觉得这个资料不可信?)
和朱珪老爷子的高姿态相对的,很多京官倒显示出猥琐的相貌。有人记述,京官们在领俸米之日,百计请托,出房租日,多方质贷。也就是说,久处于这种短缺状态之下,很多人还是会选择为一点蝇头小利去钻一钻。因此,京官多穷并不意味着京官多廉。李慈铭在日记中记到:外官入京时都会带着大把银子,送给中央大员,其中一小部分散给各部各司相熟的人。京官大多贫困不能维持生计,碰到外官入都,就要找理由想办法攀上关系,希望能让外官送钱时有自己的一份,而很多人也以得到这份外财而庆幸不已。他所描画的京城社会相,使人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受穷的京官们心头那一腔熄灭不了的利欲。利欲常常淹没廉耻和自尊。因此,和朱珪的淡泊从容相比,百余年来的京官打扮都穷得十分猥琐。
那么,作为京官们所竞相结交和向往的对象,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外官们的经济状况又是怎样的呢?
明清的地方官虽然名为督抚,但是已经没有“抚”的职能了,基本职责是催着百姓完粮纳税,也就是催课。在收农业税的过程中肯定有损耗,而损耗要转嫁到农民身上,这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个损耗却急剧扩大,清道光时“征米一石当正供七斗”,同治之时已经是“两石五六斗当一石”。这就是浮收。在一个农业社会里,这种2.6比1的浮收会累积起惊人的财富,应该可以造出一个富裕的官僚群体。可是,细读历史,由此而成显富的守令似乎并不多。
其实这就是清代官场的潜规则了。浮收是潜规则,浮收的最终用途更是潜规则。州县牧令用私征浮收得来的那些钱粮,其实并不归州县牧令私有,而是在一层层的进贡,一次次纳献中被重新分配。拜客时有门包,出巡有站规,给上司有节礼、生日礼,升迁调动有谢礼。取得了这些收入的上级们又须分出所得,从别的途径送出去。道光年间,一个由道员升任按察使的地方官进京觐见,花掉了15000余两银子,账单是:“即日进城拜客,困于酒食,外官之常态也。(肯定由他买单的)别敬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赛鹤汀(尚阿)不收;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依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共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这种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把大块切成小块,从民间勒取的钱粮也随之而由近处流向远处。
清代朝廷还喜欢用扣发工资、捐款来弥补国库的不足。然而地方官的开始却要兼顾公私两面,官员所能支配的银子,家小得用、亲友得资助、仆从得发工资,要孝敬上司、要养幕僚、要招呼宾客,还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开支。家小用度无可厚非,而公家的用度是占大部分的。清代大概是没有“三公”经费的,也没有工作餐,迎来送往都得地方官想办法,办法只有在府库里开支,久之就留下了巨大的亏空。“与京官相比,外吏以支配人力物力见胜,也以支配人力物力为累。”这种亏空就成为各个地方的常态,最好不受弹劾,否则一查一个准。查下来要填补亏空,地方官就要拿私产偿还,往往演为一次次的清查和追赔。道光十七年,宁远通判锡纶病故,亏短仓库四万多两银子,死后抄家赔抵。抄家的人到他家一看,“门户萧条,孤寡号泣……所抄衣物,半属破烂,估值无几”。
亏空的钱都在陋规中被耗掉了,到头来对谁都落不下好。这种垫赔是一种常态,有湖南人记述到:“湖南州县,无不赔垫。”嘉道时期的名臣陶澍曾提到州县牧令在易任之际往往有“勒接交代”,接任的新官须把前任的亏空认下来才能够受印,所以这些不明不白的账目得以一直延续,一直演变成一本烂账,而地方官还得为此不断地往里赔钱。有的地方在清查府库时发现有陈设玩器以及衣物,说明掌才之人为了对账已经赔得差不多了。靠着多收或者受贿维持官身,其实在这样的体制之下,实际上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清代康雍乾盛世所造出的大量财富,不在执掌名器的士人手中,而在两淮的盐商和广东的行商手中,那些行垄断之利的财阀,无一不是富可敌国。而经营典当、票号、钱庄、船运的那些商帮,也掌握着大量的财富。他们是士人的债主,给得也很苛刻,基本上借一万零银子,只能拿到七千,三千为利息。这种借贷很普遍。嘉庆十四年,有一道上谕说协办大学士兼户部尚书(财政部长)戴衢亨与京城德泰钱铺“交易数十余年,现在尚欠伊铺内银六百五十两”。财政部长尚且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盐商府邸
P.s. 林林总总记了这么多,还是有很多疑惑。杨教授是我敬重的老师,但是总感觉这文章还是有些不圆满,可能还是我的错,是现在的社会风气影响了我对历史的评判吧。是否可以这么说,杨教授只是写了晚清士人经济生活的一个方面,当然还有另一面,需要重新整理。另外,感觉中国的政治真的没有进化,《万历十五年》说明朝如此,这篇文章中看到的晚清也是在这种自欺欺人中虚耗,那么现在能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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