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特殊牢房,以抓捕高官为己任,进去者九死一生

历史的边缘,遗忘的民间,关注聊史补丁

明清时期,是我国中央集权的巅峰时期,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江山,废除了之前的宰相制,增设了军机处,大大加强了君主对中央的控制;明代三司和清代地方督抚的设立,大大加强了皇帝对地方的控制。尤其是厂卫机构的设置,更是皇帝对官吏和百姓控制和镇压的最为可怕却也最强有力的武器。

明代刚开始只设锦衣卫,后又设置了东厂以免锦衣卫一方独大。关于锦衣卫,相信爱看电影的比较清楚,此类题材非常多,《绣春刀》《龙门飞甲》《龙门客栈》《大明锦衣卫》等等,塑造的锦衣卫形象很多。其中有一个机构是东厂也没有的,那就是——诏狱。

诏狱不是普通的监狱,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监狱,也就是诏狱的罪犯都是皇帝亲自下诏书抓人并定罪的。那皇帝要抓的是什么人呢?主要是九卿、郡守一级的,俸禄在二千石以上的,皇帝认为有问题的高官。也就是说,普通老百姓和小官吏是没有资格被抓进去的。而执行者就是锦衣卫,包括抓捕、审问、行刑,锦衣卫一手包办,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均不得插手过问。有如此大权力的机构,且不受制约,只听命于皇帝一人,可想而知,抓进去的人是九死一生了。

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据说有18种酷刑。史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这18种酷刑包括上堕指、夹棍、剥皮、割舌、断脊、刺心、弹琵琶等等。

其中尤以“弹琵琶”最为残忍,别看这个词很优雅,其实极其血腥。据史书记载,锦衣卫先固定犯人的手脚,脱掉犯人的上衣露出肋骨,然后拿着刀子在犯人肋骨上捅进去再拔出来,尺寸拿捏精准,只会痛不欲生而不会死,想想场面有多血淋淋,令人不寒而栗。一旦其他刑法不奏效,就上“弹琵琶”,没几个能经受的了几回,就会屈打成招,有记载为证:“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除此之外,狱中环境极其恶劣,“狱禁森严,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

“诏狱”的存在,加强了权力的专制,但既然为皇帝一人所掌控,杀戮忠良之臣就在所难免,有皇帝为臣下所蒙蔽,也有皇帝假借公权行私心,故无辜者死于皇帝之手不在少数。活着出来的大多也撑不了多久就挂了。比如万历年间有个叫钱若庚的官员,被明神宗投入诏狱长达37年,其子好不容易见到钱若庚,几乎只剩一口气,脓疮遍布全身、四肢浮肿变形、眼瞎耳聋、手脚无法动弹。后经其子求情,皇帝才释放了钱若庚,但放出来没几天就死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这些太过残忍的酷刑基本没有了。监狱的作用更多是要改造犯人,当然罪大恶极之徒,难逃死刑,但方式早没有以前那么野蛮、血腥、残忍。这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

图片来自网络,若牵扯到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此文为聊史补丁原创,特此声明。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