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惨的皇妃,被慈禧投入井中泡了一年多,死后反而得到提升

清朝最惨的皇妃应该是光绪皇帝最为受宠的妃子珍妃,她是户部右侍郎长叙之女,满洲镶红旗人,与姐姐瑾妃一道被选入宫中,却在24岁时被慈禧投入井中泡了一年多,死后反而得到慈禧的提升。

珍妃出生于1876年,是清朝光绪皇帝的仅有的两个妃嫔之一。珍妃与她的姐姐瑾妃的性格完全不同,珍妃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猎奇心强。而瑾妃为人老实厚道,不怎么会讨人喜欢。

慈禧不喜欢珍妃的性格,因为珍妃生性聪慧讨人欢喜,深得光绪帝的百般宠爱,光绪对于皇后隆裕逐渐疏远,那个隆裕皇后是慈禧的亲侄女,慈禧对珍妃的哗众取宠早有意见。

慈禧对珍妃的第一次处罚,是因珍妃为了钱而卖官。史料记载,珍妃花钱大手大脚,对身边人经常施以小恩小惠,宫里每月发给她的钱不够用之后,她竟然向光绪吹枕边风,卖官获利。

哪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被慈禧得知。慈禧大怒,将珍妃与瑾妃一起降为贵人。珍妃还被“褫衣廷杖”,脱去衣服直接对肉体施刑,这一刑罚主要针对朝中大臣,珍妃是第一个受此刑罚的皇妃。

更让慈禧不能容忍的是,珍妃崇尚西学,对朝中之事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与光绪帝的维新思想不谋而合。自古后宫不得干政,珍妃支持光绪帝戊戌变法,为光绪帝发展了不少维新人才(如文廷式,志锐)。

在戊戌政变后,光绪被幽禁,珍妃再次被施以褫衣廷杖,并囚禁于钟粹宫后的北三所。1900年7月八国联军兵临北京城下,慈禧决定携带光绪等一行人出走西安。因珍妃被囚禁不便带走,以“珍妃年轻貌美,必遭洋人侮辱,愧对列祖列宗”为由,命人将珍妃推入井中淹死。

可怜珍妃死后都没人敢收尸,一直在井里泡着,直到一年多后,1901年9月《辛丑条约》签订,慈禧太后回到宫中,才命珍妃的家人将尸骨打捞上来,以“贞烈殉节”的名义,追封她为珍贵妃,给珍妃升了一级,葬于阜成门外的宫女墓地,后迁葬于光绪崇陵妃园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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