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焚书”行动的确使先秦各种典籍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但需要注意的是,秦始皇只是为了防止民间妄议国政,为了推进思想文化统一,因而焚毁的只是民间藏书。对于博士官收藏的官方典籍是予以保留的。然而,这些逃过“焚书”的典籍最终也没保留下来,项羽攻入咸阳之后,一把大火将之连同咸阳宫烧了个干净。
秦始皇“焚书”只是针对民间藏书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原齐国人)重提分封事宜,秦始皇将此提议交给大臣们商议。作为秦始皇的坚定支持者,丞相李斯对于淳于越等人的观点进行了驳斥,并认为“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史记·秦始皇本纪》)。在李斯看来,这些六国知识分子以各自所学对秦国政策进行抨击,且在民间掀起议论,对秦国的统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维护秦国的统治,丞相李斯提出,“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从这段记载来看,“焚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
(1)焚毁各类典籍: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之外,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全部在焚毁之列。
(2)颁布“挟书令”:除博士官的收藏外,民间禁止收藏《诗》、《书》、百家语等书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自命令下达三十日内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
(3)不许私自议政:凡是敢于谈论《诗》、《书》的全部处死,借古讽今的灭族,官吏发现却包庇的,以同罪论处。
(4)禁止私学:有愿意学习法令者,由各级官吏负责教导,禁止民间开设私学。
李斯的建议获得了秦始皇的统一,在之后不到30天时间,秦代以前的各种古典文献,全部被化为灰烬。但想要注意的是,秦始皇只是下令焚毁了民间藏书,对于博士官收藏的官方书籍却是予以保留的。
因此,秦始皇的“焚书”只是焚毁了民间藏书,而项羽则又焚毁了官方藏书,在两人的“通力合作”之下,最终导致先秦各种典籍几乎全部化为灰烬,使得先秦文化和历史变成了一段空白。
秦始皇,开创了中国的帝国时代。黄仁宇认为,秦汉、唐宋、明清是中国的三大帝国阶段。秦始皇是这个帝国时代的第一个皇帝。之前的夏商周,是王国时代;再往前,有一个古国时代。对于秦始皇,后世一直争议不断,“焚书坑儒”是他的三大罪责之一。
关于“焚书坑儒”,是不是让秦以前的一些历史变成了史前史呢?个人认为,不管嬴政当年的初衷如何,从现在看来,结果和影响确实是这样的。
“焚书坑儒”的过程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他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在坐的有七十个博士。其中一个叫淳于越的,建议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则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始皇采纳李斯建议,下令除秦记、医药、卜筮、种树等书以外,焚毁民间所藏的《诗经》、《尚书》等六国史书和文化典籍。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族诛。第二年,方士、儒生求仙药无果,卢生等人因为害怕私自逃跑了,于是始皇大怒,坑杀了咸阳诸生四百六十余人。
司马迁《史记》里详细记述了这件事——在秦始皇的宴会上,先有个叫周青臣的仆射,是个主管一类的官员,对秦始皇大拍马屁。这个时候,淳于越站出来发言,说这种吹牛拍马的不是忠臣,应该学习商周的经验,分封子弟。现在分析起来,他说的学习前朝经验的话有一定道理。
秦始皇让群臣讨论他们的意见。这个时候,李斯奏请秦始皇说——“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李斯所举理由,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太过于决绝。他说,他请求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天下有敢收藏《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交给地方官员一起烧掉;有敢相互一起谈论《诗经》、《尚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知情不报的,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受黥刑,发配边疆,白天防寇,夜晚筑城;留下来不烧毁的只有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对李斯的建议,秦始皇批示说:“可以。”司马迁的记述应该是可信的——一是考古发现及研究,越来越多地证明了《史记》是一部“信史”;二是秦始皇卒于公元前210年。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其间只相隔几十年。而且,司马迁自幼承继家学,20岁各处游历考察,38岁接父职任太史令。他笔下的“焚书坑儒”当为史实。
另外,汉代刘向的《说苑.反质》中,亦有“焚书坑儒”记载。这部书成书于公元前17年,也不算太晚。
始皇都“焚”了哪些书
现代有不少声音,说秦始皇“坑”的不是“儒”,而是“方士”,用现在话说,就是装神弄鬼的人。不了解持此观点的人,是否有更可靠的证据。但的确可以把“坑儒”放置一边,只看始皇“焚书”的劣迹。
秦以前的夏商周,到底有多少文献典籍,现在已不可考。但从保留至今的先秦文献中,有记载的,就不下七八十种。比如——《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世》;《经世》;《世传》;《上古记》;《故记》;《春秋之记》(非孔子春秋);《史记》(非司马迁史记);《春秋》(仍非孔子春秋);《鲁春秋》(此为孔子修改的春秋);《周春秋》;《齐春秋》;《燕春秋》;《宋春秋》;《乘》;《志》;《上志》;《前志》;《军志》;《周志》;《郑志》;《书》;《丹书》;《刑书》;《虞书》;《夏书》;《周书》;《郑书》;《楚书》;《儒书》;《虞箴》;《夏箴》;《商箴》;《周箴》;《诰》;《康诰》;《唐诰》,等等。这是经过现在的学者认真查阅检索后列出的书单。
墨子曾说,他读过百国春秋。还有很多关于读过周之前古文的文献记载。汉代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说:“古之王者世有世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他说的“古之王”,是指夏商周的君王。他这段话,讲了夏商周三代,都应该有《春秋》和《尚书》的。
上述这些文献典籍,都属于“国家档案”,只存官府,不在民间。秦皇焚书令下,当皆毁之一炬。《史记・六国年表序》记载:“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
始皇“焚书”的后果是什么
李斯的奏请,秦皇的决策,都是为保大秦基业千秋万代。可实际上,短短十三年,“樯橹灰飞烟灭”,秦朝翻篇了。
但对后人来说,不可言述的极其巨大的文化宝藏消失了。
司马迁写《史记》,是抱有“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初衷的,但苦于五帝之三代的资料匮乏,只能搜索枯肠、绞尽脑汁。他在《史记.自序》里说:“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三代只能“略推”,秦汉则可详“录”。对此,稍后的班固和班彪还责怪司马迁太敷衍了事。他们其实也明白老司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
还是稍晚于司马迁的汉代的刘向、刘歆父子,在校理皇家图书时,前朝史书根本无法成部——知道有书,但已全毁,只好将残存若干附于“春秋家”之下。为此,刘歆专门写了《七略》一问,后被班固收于他的《汉书・艺文志》之中。
能够流传至今的《易》、《诗》、《书》、《礼》、《春秋》等,都是因藏诸夹壁、散于民间,偶尔幸免于难的。不然,我们现在,可能会像大傻子一样——秦之前一概不知。西方,远古时期的文献本就匮乏,这也就无话可说。中国,曾有浩繁的古代典籍,却被一把火烧掉了。
现在有夏商周断代;有中华文明探源;关于夏朝存不存在“打得头破血流”,其实原来都很简单,只是因为一把火。
不管李斯和秦始皇“焚书”的理由多么正当,其所造成的损失,不仅显而易见,而且不可估量。
项羽一把大火烧彻底焚毁了各种典籍
从以上记载来看,在“焚书”命令下,民间除规定的藏书外,其余各种典籍全部被焚毁,但博士官所收藏的并不在焚烧之列,可见当时的典籍还是被保留了一部分的,只是全部被官方收藏了而已。
但在项羽攻入咸阳之后,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这部分官方典籍也没能保住,最终也被焚毁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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