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古代的刑罚都是十分残酷的,从古时候一直延续下来的刑罚制度和方式不计其数,各式各样的方法都有,然而有一种,却是可以让人身心都遭受到重创的,珈号。给犯人带上重重的枷锁,开始游街遭受众人的唾骂,这种刑罚在明清年间最为广泛流行。
从中国古代开始,就开始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只是当时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惩罚方式也甚为残忍,因此就有这样一句话流传了下来,治罪之首,枷罚也。虽说从古代开始,各式各样的刑罚都有,但是最为残忍的,莫属枷罚了,脖子上扣着重重的枷锁,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游街,遭受众人的唾弃和砸仍,身心都受到重创。
其实刑罚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向善,不做违法的事,所以从古代开始流传下来的各式各样的刑罚,唯一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让人知耻,但是如果过度的话,反而会变成了羞辱,枷罚是其中一种最为羞辱的刑罚。
枷其实在很早就已经存在了,早在黄帝期间就广发流传了,只是在当时枷并不作为刑罚的一种方式,只是一种用来押解犯人的道具,只是后来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刑罚制度不断酷烈起来,才慢慢演变成为一种羞辱人的刑罚方式。
按照明朝的规定,五寸的枷长,以干的木头为宜,套在犯人的脖子上,游街示众,若是被判死罪的犯人,脖子上的枷锁会增重到三十五斤。每当被判处枷罚时,这些犯人就会被带上枷锁,由士兵看押,开始游街,在大庭广众之下,穿梭在闹市之中,受众人的鄙夷和唾弃。有些比较激动的看客百姓,甚至会拿出烂菜叶和鸡蛋,往犯人头上脸上砸去。
明朝年间的律法制定了枷锁的重量,有二十五斤,三十五斤,七十斤甚至是一百斤重,分为很多种。当然,这些枷锁都是货真价实的木头制作的,这些十分厚重的刑具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由于脖子上长时间的压迫,筋骨都会受伤,犯人会不时活动脖子,以免神经压迫,这样一来,脖子和枷具摩擦久而久之就会血肉模糊。
枷锁戴上后,可能要一年半载,古代若是有钱人家,可以收买官兵,免受这一苦,若是贫穷的人,就逃不掉这一劫,通常会带上枷锁后,不分昼夜直到刑期满为止。在古代,刑期和刑罚会依据犯人所犯的罪来定,而带上枷锁,这也是古代一种令人十分羞愧的刑罚,以人之心,羞之于人,而记载于史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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