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对贪官最严厉的朝代之一,虽然跟明朝没法比,但值得现代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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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中历朝历代对待贪官,都持有不同的惩戒办法,统治者非常重视反贪和反腐,历代的反腐制度得到发展和更新,到现代已经非常健全,非常值得现代反腐反贪的借鉴。
唐朝作为历史上法律体系较为完善的封建社会王朝,在反腐和反贪的举措上有相对完善的法律和经验,腐败,从简单来说是利用自己权利而达到自己目的、或者从中受贿,滥用职权,我国在夏朝就有官员贪污受贿就会被处死的法律。
《吕刑》中写到,贪污、渎职等一系列罪名,官员违纪,均按规定惩罚,秦汉两朝,法律中严明规定贪污受贿的惩罚相当严重,唐朝时,唐太宗“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所以历史上唐朝官员“多自清谨”。
唐朝反腐建设,从科举制度来说,是通过考试选拔新官员,避免了其他官员任用亲信发展自己势力,从中谋利,从根本上减少官员以权谋私,贪污枉法的触犯几率,唐太宗时期非常重视官员选拔和任用,以保持官员清廉性。
从唐太宗开始颁布《唐律》,非常有效的监督并约束官员,《唐律》是唐朝法律的总称,主要分为《永徽律》《武德律》《贞观律》,《武德律》是唐高祖年间制定,《贞观律》唐太宗年间制定并发行,《永徽律》是两者结合。
《永徽律》内写到名列、卫禁、职制、贼盗、捕亡等,于永徽二年颁布。唐太宗贞观年间可以说是廉政史上最为辉煌的时刻。
如果现代参考,应该从下面这几点进行,完善公务员选拔制度,实行德才兼备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发动群众跟明朝初期一样监督官员,但只是借鉴,反对特权,这是反腐和贪污的关键点。
《唐律》里记载唐朝的主要法律,其中对于“六贼”: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受所益临及坐赃,从中可看出唐朝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打算,和唐朝反贪立法的精神,唐朝历代帝王都遵行这一精神,并在位期间不断完善法律。
虽然唐朝的反贪没有办法和明朝的反贪想比,但是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官们的贪心,这也使唐朝能出现盛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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