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尴尬的结局:执政四十一年后,齐桓公却找不到管仲接班人!

公元前645年,齐国宰相管仲病重不起。齐桓公见仲父不久于人世,急忙前往探视,顺便让管仲推荐一下接班人:“仲父的病已经很重了,已无庸讳言。假如您的病不幸不能痊愈,我能将国政托付给谁?”

管仲没有回答,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齐桓公追着问了一句:“鲍叔牙怎么样?”

管仲轻轻叹了口气,回答:“鲍叔牙是位君子。即便千乘之国,如不符他做人的原则而送给他,他也不会接受。但是,他不可以托以国家大政。他为人好善,但憎恶恶人太过分,见人一恶终身不忘。”

“那么谁行呢?”齐桓公问。

“隰朋可以。隰朋为人,目光远大而有虚心下问。……治国有有所不管的政务,治家有有所不问的家事,这只有隰朋能做到。……能做到这样称得上大仁德的行为,只有隰朋啊!”

接下来,管仲又分别对齐国几位大臣进行了点评:“鲍叔牙为人刚直,但不能为国事委屈刚直的性格;宾胥无为人好善,但不能为国事改变行为方式;宁戚为人能干,但不能做到适可而止;曹孙宿为人善言辞,但不能合理做到守信静默。……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的,还是得数隰朋啊!……”

说完,管仲长叹一声:“上天生出隰朋,是作为我管仲喉舌的,现在我身体将死,舌还能活得长久吗?”管仲死后十个月,隰朋果然也过世了。

齐国政坛连失两位重臣,齐桓公也失去了两位得力干将,称霸事业也就难以为继了——管仲死后,齐国人才居然凋零到如此地步,连合适的宰相都找不到了,这是多么令人尴尬的结局啊!

在管仲生前,对于齐国出现人才断层,他是绝对想不到的。

早在他主政前期,为了发掘人才,就在齐国推动建立了“三选制度”:一是乡选,由各乡乡长、各属大夫发掘本人辖区的优秀人才,上报给朝廷;二是官选,即各乡、属选拔出来的人才,分配到各官署实习,实习期满后,由其主管官长遴选佼佼者,推荐给国君;三是君选,即由国君对官选出来的佼佼者亲自面试,中意者可被任命为上卿的副手。

在齐国选拔人才的过程中,还首创了很多现代人事面试时经常采用的一些技巧。比如说,在面试人才时,齐桓公会假设国家可能碰到的患难来诘难考察对象;如果难不倒他,再问乡里之事,以多方面考察他的能力。这种假设难题来面试人才的方法,就是现代招聘时经常用到的情境假设式提问;问乡中之事,就是现代招聘时常用的行为描述式提问。

有完备的人才选拔机制,又创造出大量的人才考察技巧,所以很多现代学者都认为齐国已建立了人才选拔的成熟机制。按道理来说,齐国不应该出现人才危机了。

然而,管仲病危时,在与齐桓公讨论宰相人选时,除了齐桓公执政初期的隰朋、鲍叔牙、宁戚、宾胥无等人之外,就没有再出现新的面孔——齐桓公四十一年的执政生涯后,居然高官大多还是那些老面孔,这充分说明齐国遭遇到了巨大的人才危机!

管仲如此重视人才选拔,可为何齐国居然尴尬地连他的接班人都找不到?

这其中的根因,还是得从管仲所推行的改革上来找。

管仲回到齐国后,与齐桓公谈到如何治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把人按职业划分成士人、工匠、商人、农民四类,然后分类、分区集中聚居,即所谓的“定民之居,成民之事”。按照管仲设想,士人住处安排在清静的地方,工匠住处安排在官府,商人住处安排在商场,农民住处安排在田野。这样,士人、工匠、商人、农民四类人分别聚居,彼此互相不往来,思想安定,不会见异思迁。而且各职业人群聚居在一起,其后代都是深受父母教诲,耳濡目染都是父母所从事的行业,所以父兄的教诲不用督促就能实行,学习所耗费的精力也非常之少。长此以往,士人之子恒为士人、工匠之子恒为工匠、商人之子恒为商人、农民之子恒为农民,社会人群非常稳定,迁徙少,整体社会的管理成本也就非常低了。

此外,《管子·八观》开篇就说:“大城不可以不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城不可以横通,闾闬不可以毋阖,宫垣关闭不可以不修。”这意味着,管仲不但是在普通民众阶层中设立无形的城墙,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好筑起一道道有形的城墙来限制普通民众流动。民众大量迁徙,必然会带来社会管理成本的大量增加;这其中包括社会治安管理、学习教育、人员组织等等各方面成本的增加。

尽量限制民众迁移、身份转化,防止因此所带来的社会管理成本增加,这是管仲设定各类人分区聚居的本意,也是管仲一系列治民措施的最终目的。社会整体管理成本低,就能将节省的社会资源投向其它领域,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这样的治民方式,却也存在明显缺失。

士人之子恒为士人、工匠之子恒为工匠、农民之子恒为农民、商人之子恒为商人,让低阶层人士彻底丧失了进取的通道。就如同在一家公司,如果严格限制基层员工只能从事同样工作,不可换岗,也许不等这家公司倒闭,这家公司的员工就流失得差不多了。齐国治民策略,就是让各阶层人群生生死死、世世代代都从事一个工种,转行的代价非常之大。这对于高层的士人阶层来说,基本不会有什么反对。但是对其余的三个阶层的人来说,却是一无比大的打击。因此,对于齐国低层人群来说,长此以往,就将本阶层向上发展的动力和欲望给消磨殆尽了。农、工、商三大人群长期局限在本行业内,对外部事物了解极为有限,从这三阶层中找到治国之才的希望也就非常小了。所以,管仲的“四民分业定居”改革,是人为地在齐国建立起一种“种姓制度”,极大地妨碍了齐国治国人才的培养,

对于士人阶层,地位最高,受教育程度是最好的。但是,士人阶层平日所接触到的都是本阶层之人,缺乏了对国家赖以生存的农业、工业、商业的感性认识,这样培养出来的士人出仕往往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指望对国家的工业、农业、商业等等各方面知识都缺乏切实了解的士人阶层,涌现出治国之才,似乎也不现实了吧?中国几千年科举制度所选拔出来的官员们,虽然也出现了不少名臣,但相对于科举制度所选拔出来的官员数量来说,绝对是少之又少。

这其中的原因,就是科举制度把中国文人大多都培养成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书蠹;即便是从科举考试脱颖而出的成功者,也因缺乏对现实世界的切实了解,往往也显得庸庸碌碌。就以管仲和鲍叔牙本人为例,当初他们俩曾经合伙经商;如果按照管仲制定的政策,管、鲍二人就根本没有机会成为治国之才。

这无疑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因此管仲的治民策略,实施得越久、越彻底,所造成的危害也越大。长此以往,齐国人才的成长环境自然越来越狭隘,人才储备的池子也就越来越干涸。这是齐桓公执政后期齐国人才储备青黄不接的重要原因。

其次,从齐国“三选”制度本身也存在着缺陷。

在强迫各乡推荐人才时,齐国是采取惩罚的办法:如果各乡和各属不能荐贤,其官长将遭受五刑之罪。惩罚如此之重,充分证实了齐桓公和管仲对于人才的重视和对选才的渴望。

对于那些长期郁郁不得志的诸多文士来说,绝大多数人都会对此欢呼雀跃,期待这项措施能在他们所处时代实施。

然而,这项规定却存在极大的弊端。

首先,所谓“荐贤”每年都有固定名额的考核,对于齐国治下的“乡长”而言,为避免遭受“五刑”,就不能一次性地把“贤才”都推荐完。因为一“乡”之地就这么大,人才就这么多,今年推荐完了,明年该怎么办?如果明年没有贤才推荐,是不是就有“埋没贤明”之嫌了?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有相当数量的贤才就不能及时被发掘出来。

其次,齐国各个乡所聚居的人分工是不同的。士人之乡,推荐贤才不愁;但是对于工匠之乡、农民之乡、商人之乡,要推荐贤才就困难得多了。可以想像,工匠之乡、农民之乡、商人之乡的“乡长”受五刑之罚的压力更大。在各乡所面临荐贤压力不同的情况下,必然会形成肥瘦不一的待遇。待遇存在差异,官员们必然都愿意往士人之乡跑,而荐贤压力大的其它乡则鲜少有人愿意去。因此对农、工、商三类乡,为避免无人管理,要么就取消荐贤的指标,要么改用别的考核指标替代。实际上,这最终还是无法保证贤才能充分和及时地被发掘出来。

根源上,齐国“荐贤”考核的方式,就如同现代所谓绩效考核一样,一旦采用负激励形式,就难免会带来各式各样的隐含弊端。因此,管仲四十一的执政生涯,如此重视齐国的人才选拔,可到他将离开人世间时,齐国却再也找不到管仲的接班人,其根因就在于管仲改革本身:管仲所设定的“四名分业定居”政策,让士人之子恒为士人、工匠之子恒为工匠、商人之子恒为商人、农民之子恒为农民,使得齐国社会阶层几乎完全固化,让齐国人才的成长环境极度恶化;齐国“三选”制度本身的缺陷,又加重了齐国人才遴选的困难。

齐桓公和管仲都重视人才选拔,可令人尴尬的是,管仲去世之时,齐国却遭遇到了人才断层——这是管仲死都难以瞑目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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