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古代交规,大家很可能觉得好笑,古代那么落后,又没有汽车、轮船,怎么可能会有现代化的交规呢?如果你这样想,说你孤陋寡闻,你也得服气。
一、交通工具类别
和当下相比,我国古代交通工具的复杂程度,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古代有车、船、轿子、牲口几大类。
车类主要有马车、牛车、羊车、四轮车、三轮车等十几种。
船类主要有官船、哨船、渔船、快船、战船、大小海鳅船(也属官船)等。
轿子类主要有山轿、兜轿、凉轿、暖轿等。
牲口类主要有马匹、驴、骡等。
面对如此种类繁多的交通工具,加上古代马路一般修得比较窄,又没有火车、飞机、高度、地铁等其他非马路交通工具分流,特别是在人口动不动就过百万的长安、洛阳、开封、杭州等国际大都市,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你自己想,那还不乱成一锅粥。
但是,古代“交规”和今天的交规比起来,就显得简单易记实用得多。
二、古代交规
先秦文献《考工记》规定“匠人营国,方九里,序三门”的内容,其义大致为:王城外有三扇门,三扇门中各有一条道路,男子则靠右行走,女子靠左,而车辆从中间行驶。这也是世界上发现的最早的“人车分流、行人分流”,或许也是史上具有交规意义的规定。
唐朝《仪制令》,可能是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交规。该法规定“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此交规至少体现了三原则:一是等级原则,二是尊来爱幼原则,三是尊重交通规律原则,比如“轻避重”、“去避来”,此原则对于现在的司机,也有借鉴意义。
《仪制令》虽始于唐朝,但兴盛于宋朝。面对交通工具日趋混杂,秩序混乱的现象,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朝廷下诏,令京都开封及各州,在城内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木牌,上书《仪制令》作为交通规则,人人都要遵守。
到南宋,这一交通规则又由各州扩大到各县,而且由悬挂木牌发展到刻石立碑永久示人。在今陕西略阳县灵崖寺还存有《仪制令》石刻实物,在竖刻“仪制令”三个大字下方,并列四行小字:“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从这四行小字可以看出,道路通行规则自古以来就要求大家做到互相谦让。
不仅如此,宋朝还在各类主要交通要道处都悬挂木牌或者树立石碑,上刻温馨提示:“此处为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坡度很陡,请谨慎驾驶”等,以让百姓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安全事故。
清朝末年,政府成立巡警部,用洋人做顾问,颁布的交通规章完全是欧洲式的,于是之前的靠左行驶就变成了靠右行驶。晚清兰陵忧患生著有《京华百二竹枝词》,其中一首竹枝词专写新交规颁布后的北京交通:“靠右边行分两旁,章程订立本周详。马车自有通融法,飞走中间亦不妨。”说明有很多司机不遵守新交规。后来国民政府制定的《国道交通规则》,汪伪政府制定的《卫兵指挥交通规则》,都要求行人和汽车靠右行驶,想超车,得从左方加速,简直跟今天一模一样。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沿袭了这一规则。
三、违规处罚
既然有“法规”,则必然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不过古代可没驾照,也没有驾照分给你扣,更不会乱罚款。那么古人如何进行惩罚的呢?
《唐律疏议·违令》中记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翻译成白话,大意也就是违反交规就要“打屁股”,而且是五十大板。虽然没有如今的“扣分”、罚款让人头疼,可是五十棍子下去,屁股开花,想想都让人害怕,因此敢去肇事的人也很少吧。
读到这里,有人可能说,这些个交规可能只是对付老百姓的,对王侯将相、王公贵族,恐怕就是一张废纸,其实此种说法,对也不对。
西汉文帝时,皇太子与其弟梁王乘车闯司马门,犯了交通禁令,时任廷尉(公安部长)的张释之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扣押了起来。直到皇太后出面求情,汉文帝亲自为儿子道歉,张释之才释放了他们。
不久,一个农民不小心违反交通规则,冲撞了汉文帝的车驾,汉文帝想让张释之判他死刑。张释之经审理认为:依据法令条款将他判成了“打屁股”。张释之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张释之宁可得罪皇帝,也决不随着皇帝的心意而破坏交通规则。而汉文帝竟也接受了张释之的意见,这很不容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哪个时代都是适用的。古代的交通规则虽然带有阶级性和一定的局限性,但对当时城市经济的发展还是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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