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最恨百姓

黎民百姓,现代社会一般泛指普通的社会平民。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调侃:唉,人家是权贵,而我等只是小民,黎民百姓罢了。黎民即百姓。不过,在远古,黎民可不是百姓,百姓才是上层,百姓欺压黎民,黎民最恨百姓。

在战国之前的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境内居住着文化系统不同所奉祖先不同的各族。在黄河流域,传说中按东西南北方位分别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他们各自有大小部落,过着原始社会生活。由于那时还处于血缘群婚的蒙昧状态,因而还没有“姓”的概念。后来逐渐有了长幼辈分与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的认识并进入了母系社会后,姓的观念才得以产生。“姓“由“女”与“生”构成,说明姓来源于母方。而取什么姓,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居住为姓,如传说黄帝的母亲住在姬水,故黄帝取姬姓,而舜的母亲住在姚虚的地方,故舜姓姚。后来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更有许多新的姓氏以封地为姓,以熟知的赵梁陈冯等姓。二是图腾崇拜,人们迷信于自然界的动植物,往往以所崇拜的动植物为姓。如居于西部的炎帝姓姜,与羌人同族,崇拜神羊。“羌”字,为羊首人身,正是羌人祖先的神像。而“姜”,羊首女人。

炎黄二帝雕像

传说中南方的南蛮族(主要由黎族与苗族组成)最先进入中原地区,其次是炎帝族。黄帝族最先散布在中国西北,后来在与炎帝族和东方的夷族的冲突中逐渐融合,并在黄河中下游流域得到很大的发展。为了对抗南方发展过来的强大的黎族、苗族,炎黄夷三族结成联盟,大约由一百个(百为虚数)氏族组成。上古传说中炎黄大战蚩尤带领的九黎族于冀州,并擒杀蚩尤。他们战胜了九黎族,获得大量的战俘。战俘们衣服破烂,脚上还被加上木锁,作为奴隶使唤,称之为“黎民”。据考究,金文中“民”字形体就是这种衣不蔽体、足上挂器械的奴隶。上古传说中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命弃播百谷养黎民,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百姓作为战胜一方,以刑法驱役战败的黎民和苗民为奴耕作田地来养活自己。禹时期生产力跃进,禹带兵再征南方,又获得大量的黎民与苗民等用作奴隶。就这样,百姓与黎民最先就成为了因胜败而分贵贱的对立的两种阶级。

半坡文化遗址

最先,这种奴隶身份的黎民是毫无个人权利可言的,在《盘庚》一文中他们被称为畜民,意思为民贱如牲畜,稍有不如意就遭到杀戮,并成为百姓的陪葬品。商还特别重视祭祀,而祭祀需要杀害一些奴隶作为“人牺”。为了得到“人牺”和“人殉”,商战争频繁。而百姓,传至盘庚时指“禅让”时期流传下来的旧族,成为掌管政治的人,是邦伯、百执事(百官、百工)之人,他们是有战功之人的后代,是贵族,奴隶主;再至周时期,百姓就是封建领主阶级。根据考古挖掘,在黄河流域一带的半坡文化遗址中,死者一般是仰身葬,带有殉葬物,这些殉葬物除了生活用品,还有俯身而葬的“人殉”。还有一些坟穴死者俯身葬,没有殉葬物。这些仰的就是“百姓”,奴隶主,叫“得天”,俯的是“民”,是奴隶,叫“伏其罪”。至殷商时,奴隶下葬被允许尸体下铺草席,仍为俯葬。而贵族有大墓,有棺椁。

人殉葬坑(摘自网络)

百姓与黎民完全对立主要表现在商以前的奴隶制时期。黎民境遇悲惨,当然最恨百姓的了。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制度的变化,社会成员分化,百姓与黎民互有流动,区别越来越小。从夏朝起,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少数人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统治者,大多数百姓成为自由民,可以耕种一定数量的土地,并向统治者纳贡。 这种自由民在商时期称为小人。夏商时期,一些被吞并的奴隶主(百姓)也沦为奴隶(黎民)。进入封建社会的周灭商,实行分封制,社会阶层大清洗,原来的商贵族大多变成庶人,助战有功的奴隶则成为自由民。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原来大部分奴隶获得释放,得到了自由,可以经营私人生产,也成为庶民。到了春秋后半期,由于农业与工商业的发展,宗族逐渐破坏,封建社会两种阶级成熟,地主阶级代替长嫡世袭而兴起,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形成,百姓已完全失去了最初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普通庶民无异。于是百姓与黎民也就同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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