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国家怎样才能“赶英超美”?

后发国家怎样才能“赶英超美”?

在我看来,澳大利亚移植英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能够获得成功,很大一个原因在于,这里不存在一个阻碍变革的最高统治者和既得利益集团,也不存在历史悠久的专制传统。以俄国为例,历史上有很长时间的专制,并且存在一个以权力为基础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俄国的现代化的旅途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其现代转型也更为曲折艰难。在追赶现代化的过程中,俄罗斯多次利用国家的力量,强力实施社会变革,然而,由于最关键的政治制度没有根本性变化,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只留下了沉痛的历史教训,其现代化至今仍未完成。中国从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此后两千多年一直是刘泽华先生所说的皇权专制主义,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才推翻了帝制。到目前为止,当下的中国仍处于现代化变革的历程之中。著名学者萧冬连在《筚路维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认为,“中国必须逐步实现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但通向民主政治的道路仍然只能是渐进的中国式的,应当根据中国的现实国情和文化背景寻找适合自己的民主化模式和路线图。”这也意味着,改革开放仍将是中国社会今后的方向。

弯道超车是一个伪命题,以老实的态度取人之长才是根本

需要说明的是,移植英国民主制度成功的国家,澳大利亚并非特例,亨廷顿《第三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拉里·戴蒙德《民主的精神》(群言出版社)显示,通过移植民主制度获得成功的国家还有很多。作为后发国家,如果可以吸收先发国家的发展经验,学习其最为核心的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及相应的司法制度,国家更有可能成功。如果统治者希望独霸权力,只学经济和工业,并发展科技,这样的国家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获得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力也可能增强。但不可能获得长期的成功——迄今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尚无这样的经验。

而奥斯曼帝国可谓前车之鉴。在奥斯曼帝国崩溃、分裂之前的几十年里,统治者在经济、教育、科技等各个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并卓有成效。但是,他们渐渐明白,只学西方的科技不行,还必须学习英法等国的政治制度。阿卜杜·哈米德二世1876年8月才登基,12月就颁布宪法,1877年就召开议会。但是,由于他发现,建立议会,实行选举,就是要让议员们议政,参与和制定国策。同时,政府发挥独立行政职能,政府首脑就要行使国家行政权,这同时意味着,国家大事,不能由素丹一个人说了算。于是,阿卜杜·哈米德二世到第三年就解散了议会(总共召开了两届议会)。

此后。阿卜杜·哈米德二世推行独裁统治达30年之久,导致阶层固化,社会问题丛生。他实行亲德政策 ,允许德国人修建巴格达铁路。1908年7月,奥斯曼帝国爆发了青年土耳其党人领导的武装革命,阿卜杜·哈米德二世被迫宣布恢复1876年宪法,再次召开议会。但是,此时为时已晚。1909年4月27日, 阿卜杜·哈米德二世被青年土耳其党人废黜。1909年4月27日,青年土耳其党人通过奥斯曼帝国国会废黜素丹,另立是穆罕默德五世为素丹(1909~1918在位)。此后,青年土耳其党人开始执政,并实行专制和中央集权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奥斯曼帝国分裂成几十个国家。

《第三波》之后民主政治的佳作

可以想见,如果阿卜杜·哈米德二世以国家为重,顺应民众需求,在1878年继续推行政治体制改革而不是解散议会,奥斯曼帝国就极有可能建立起巩固的民主制度,免遭崩溃分裂的命运,阿卜杜·哈米德二世本人也会成为奥斯曼帝国的伟人,而不是分裂的罪魁祸首。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在于,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完全可以成功移植,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怎样克服掌权者和已存的既得利益集团阻挠。此外,自由民主的实现,还需要一批身体力行的政治参与者,比如甘地式的圣雄。否则,即便民主的潮流浩浩荡荡,专制也可能“我自岿然不动”,继续荼毒这个国家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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