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社会有着诸多陋习,而这些陋习随着时代的进步早已在历史中消亡,而恐怕有不少男的对古代一个陋习却是十分羡慕,那就是古代的三妻四妾。
古代这一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在古代男性劳动力大于女性,故而男性地位高于女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陋习男尊女卑。但是实际上在古代三妻四妾却也只是一部分人的特权,大部分百姓想要纳妾也是十分不易的。
古代帝王自然是后宫佳丽三千,除了皇后是正房妻子以外其他的也算是妾,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有规定诸侯可以除正房以外纳妾九位,而士大夫仅仅可以纳一妾,卿大夫数目与诸侯无异,但是这也仅仅是贵族,对于派平民百姓来说正常是禁止纳妾的。
但是战国时周王室的律法已经没有约束力,故而当时诸侯的后宫数目大都超过了周王室规定的数目,除此以外其他一切规格都开始僭越使用王爵才可以使用的。而秦国商鞅变法时则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到了汉朝时依旧如此,不过贵族及富人不受此类拘束。
不过古代讲究儒学治国,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古代一些朝代规定平明百姓到了四十岁以后如果正房还是没有生育子嗣的话,允许纳一位妾。不过也仅仅是规定而已,毕竟在封建王朝普通百姓能够活的好些已是不易,又何来纳妾之说。
并且其实古代妾的地位是很低的,在王公大臣及富商家中,妾的地位仅仅比一般下人稍微高些,就连上桌吃饭的权利都没有,那时候作为妾大都不是情愿,而是为生活所迫,故而在古时候一般的百姓即使朝廷允许,也是没有能力纳妾的。如今男女平等,一夫多妻制也已经消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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