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赠孙科签名照,签赠于1939年抗战期间,来源:西泠印社拍卖会。
识文:1.哲生志兄惠存。民国二十八年春林森敬赠。
林森(1868~1943),字子超,号长仁,晚号青芝老人,福建福州人。辛亥革命后,曾任国民政府主席。十二年。他行事较为低调,为人颇受好评。他的书法传世不太多,至今,重庆大学A区正门的学校题字还能看到他的风骨。
林森平生洁身自好,生活力奉简约,朴素至极。为革命到海外募集到大批捐款,却没有为自己添置一件足以防寒的冬衣,以致在自己的长衫下摆上缝上衬布以保暖。在福州筑有啸余庐以收藏自娱。
他青年丧妻,却终身不续娶,无亲生子女,没有什么家产,更无三妻四妾。对于自己的责任,林森非常清醒,他在《就职通电》中讲:“森受命彷徨,不敢自逸,黾勉受命,暂度危机。值此国难灼肤,外交束手,懔失足于冰渊,谋全国之团结,急不可待,时不我与,森惴惴自将暂勉效职。”
林森为官处世,不喜张扬,做事低调,奉行“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的“三不”原则,讲究“无为而治”。但由于这种风格,也使林森倍受冷落,国民党内很多人都不重视林森这位“一国之尊”,甚至称呼他“国府看印的”。
胡适针对此情形曾有过一段评价:“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
林森去世时间较早,在抗战未结束即因突遇车祸而不幸身故;而且他身后无子女,唯一的养子在30年代即死去,因此有关他的资料较少,也不易查找。对于他的评价,文从沈梦发现,有许多褒扬之词。
叶楚伧:“公生平宁静淡泊,勤整廉贞,举措抑扬,不私奸匿,造次颠沛,不离规矩,居常和易,童稚可亲。临大难,持大节,则峥峥岳岳,凛乎如神。”
民国政府主席林森签署《批准书》
林森致但衡今信札,28×18cm,来源:西泠印社拍卖会
识文: 权弟:胡君南湖携有李任潮先生函,见最高当局,属为介绍与弟一谭,盼延接是幸,即颂日安。兄森白。一月廿二。
林森行书陆游诗,126×38cm,来源:西泠印社拍卖会
识文:山灵喜我马蹄声,正用此时秋雨晴。日浅风斜江上路,芦花也似柳花轻。
款识:耕余先生属,林森。
签条:林主席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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