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洋大盗燕子李三判刑12年,未等执行,却病死狱中

燕子李三

民国时期,燕子李三是被传的神奇人物,他行踪不定,来无踪去无影。每次作案后,为显示自己艺高胆大,还故意戏耍权贵,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表示此事如爷做,与外人无关。燕子李三的名头就是这样来的。

燕子李三死后三年,一本有关燕子李三的书在东北出版,并迅速畅销全国。在上海以燕子李三为题材的电影也已拍摄出来,风行一时。直到现在这个燕子李三也是一些人心目中的神秘人物。

燕子李三原名李景华,1894年生于河北涿县,幼时随叔父到沧州落户,艰苦度日。沧州习武之人众多,他也跟着学了点武艺,因其禀赋较好,身体轻快,渐渐的爬墙上树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比的。由于家境贫寒,随年龄增长,渐渐开始学着偷盗了。曾在河南、湖北等地屡屡作案。有一次,竟然偷了洛阳警备司令白经武家的财务,名声大振。为了增强本领,李景华曾隐姓埋名还到少林寺学艺,几年苦练,功夫大大长进。此后,他沿着平汉铁路线来到平津一带活动。曾在北京右安门外关厢居住。放开了胆子大量作案,不久以后便有了燕子李三的名头。

民国时期的传奇大盗燕子李三被捕

燕子李三的功夫可不一般,非同小可,从他作案的对象就可看得出来,他作案对象不是小家小户,而是深宅大院,高墙阻隔,护卫森严的富家大户。在这些地方他能够来去自如,可见他有超常的手段。据当年燕子李三的辩护律师蔡里回忆,燕子李三确实会一些功夫,他能头朝下,脚朝上,顺着墙面往上爬,他曾在白塔寺高高的墙面上爬过,这一招叫蝎子爬。他还会点气功,只要一用气,脚后跟那块骨头就会缩回去。他随身带一条绳子,一端拴一个铁爪,遇到大树或房梁一搭,顺绳就爬上去了,想抓他不容易。侦缉队多次对他缉拿,都拿不住他。就是抓到了,也看不住他,他脚后跟一缩就脱掉了脚镣。在北平7此被捕,都依次脱逃。

1934年又一次被捕,先被关在河北监狱里,不久被押回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接着被关在北平感化所。感化所在如今北京西城区西什库大街附近。在感化所成了那里的红人了,因为燕子李三名声在外,很多囚徒都很想结识他,认为他是了不起的英雄,就连狱卒也十分仰慕,愿意为他效力。燕子李三和他们打的火热。狱卒们的薪俸微博,有的只能勉强糊口,燕子李三便出了个主意,让狱卒们在晚上将他放出去,在作案后天亮前返回来,所得财物由狱卒分配。为了让狱卒相信自己,拿出了自己闯江湖的本领,以人格和义气做担保,保证天明前返回,绝不拖累大伙。狱卒们起初不敢相信燕子李三,干系太大了。后来渐渐的开始松动起来了。同时,燕子李三与感化所石海山的关系更加密切。此后,在感化所石海山、宋书堂、佟志安、贾云彦等人的庇护和协助下,燕子李三做了许多案子。搅得官府不得安宁。而他信守若言,作案后,必定在天亮前回到感化所。给石海山等人带来丰厚的实惠。

1934年8月的一天晚上,偷了绸缎大亨潘国英家的财物,回来给石海山等人享用。这次狱中作案的事情败露了,被警察发现了。是因为石海山拿赃物去干洗时被发现了,人家报了警,找到了狱卒们,石海山等人被拘押,从其他人家里搜出了账物。当然燕子李三脱不了干系。

当时报纸刊文

1935年1月,北平法院开庭审理燕子李三盗窃一案。此案吸引了许多人关注,燕子李三脸色惨白,但还算镇定,向在场的旁听者拱了拱手。他对自己的偷窃行为供认不讳。可是他没想到,潘国英为了发泄心中的怒气,不仅指控他盗窃,还指控他行窃时使用了暴力。法官听信了原告的一面之词,判燕子李三犯有强盗罪而不是盗窃罪。李三不服,大声申辩:“各位老哥听着,我李三偷窃,但没有使用暴力。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做的事我认了,我没做的事,我是决不能认的。”法院没有听李三的申辩,于1月4号,李三被判12年徒刑。

当时报纸刊文

判刑后,特意给李三带了一种特殊的刑具—木狗子。这种刑具在脚上带上三年双腿就会残废。李三不服这一判决,向河北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由于此案影响较大,河北高院接受了李三的上诉要求。然而律师界没有人愿意为李三辩护。最后,河北高院指定了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里作为李三的辩护人。他仔细查阅了此案的卷宗,并多次到看守所找李三面谈。李三对蔡里十分信任,有问必答。又一次审讯开始了,法庭上蔡里为李三辩护说:“李三作案时,并没有使用暴力,不应用强盗罪判处。他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个窃贼。按着民国法律,就是按从重判处,最多只能判8年徒刑。给他判12年,显然过重,与律条不符,因此,我请求法院降低判决年限。同时,木狗子是很不人道的刑具,早应该彻底废除,给李三上这个刑具与现行法律相抵触,请求撤销。”

当时报纸刊文

法官当庭没有做出处理,决定改日再审。李三为蔡里给他辩护十分感激,曾写了公开信给于称颂。然而,他没有等到法院的重新判决,便患病身亡,时年40岁。结束了传奇而悲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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