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年(贞观二年)的一天。
皇后跟我说,帮我挑选了一位美女做侍妾。是郑仁基的女儿,年纪十六七岁,据说生的十分俊俏,是个绝色美女。郑仁基在前朝做过通事舍人,管的是诏命和案章呈奏之类的事情。
皇后一直是很体贴的。眼光也不错。我想就先让小郑做个充华吧,从低级别的妃嫔做起。
诏书准备好了,正准备派人前去册封。这个时候,魏征来了。
原来魏征听说小郑之前已经许配给了陆家。依他的看法,我身为皇帝,应该视民如子,要能体会老百姓的开心和忧愁。自古以来的好皇帝,自己住着华美宫殿,就能想到百姓是否有安身之所;自己吃着山珍海味,就能想到百姓是否还食不果腹;自己选妃纳妾之时,就能想到百姓是否也能娶妻成家。小郑已经许配给了陆家,我在下诏书纳她入后宫之前,居然没有了解清楚。如果事情传到民间,恐怕老百姓会议论。魏征虽然不能肯定小郑是否已经许配给人,但是身为皇帝,我的一言一行都会记在史书上,还是应该小心谨慎为好。
我听了也很惊讶,确实不了解还有这事。赶紧让人停止册封,下令将小郑嫁给有婚约的陆家。
大臣听说了这件事,房玄龄、温彦博、王珪、韦挺等人都说,郑家女儿许配给人的事情,消息并不确切,既然陛下您已经册封了,不能再收回成命啊。
之后陆家人也报告说,以前父亲在世的时候,和郑家交往,虽然经常相关赠送些礼物,但是并没有许配婚约。这件事情纯属外人道听途说,不明就里,胡乱猜测。
我有点疑惑了。大臣们可能是要顺从我的心意,可是陆家人也这么说,难不成婚约之事确实子虚乌有?
还是找魏征聊一下吧。
魏征看来,陆家人之所以那么说,一定是把我当成是和我父亲太上皇一样的人了。以前父亲刚平定长安的时候,收了辛处俭的妻子,宠爱有加。辛处俭当时给东宫太子做太子舍人,做点秘书之类的工作。父亲知道后很不高兴,下令把他逐出东宫,贬到万年县当县令去了。陆家人肯定以为虽然这次我收回成命,但是以后还是会找他们麻烦的。
我想想,外人或许确实会这么想,即使是皇帝,我的话可能也并不是什么人都深信不疑。
算了吧。这事还是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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