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妻子郑家钧的信
夏明翰
亲爱的夫人钧:
同志们曾说世上惟有家钧好,今日里才觉你是帼国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眼望,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红珠,夏明翰曾赠与郑家钧一颗红珠,以寄相思——编者注)赤云孤苦望成全,(赤云,指夏明翰的女儿夏赤云——编者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
给母亲的信
你用慈母的心抚育了我的童年,你用优秀古典诗词开拓了我的心田。爷爷骂我、关我,反动派又将我百般煎熬。亲爱的妈妈,你和他们从来是格格不入的。你只教儿为民除害、为国除奸,在我和弟弟妹妹投身革命的关键时刻,你给了我们精神上的关心、物质上的支持。亲爱的妈妈,别难过,别呜咽,别让子规啼血蒙了眼,别用泪水送儿离人间。儿女不见妈妈两鬓白,但相信你会看到我们举过的红旗飘扬在祖国的蓝天!
给大姐的信
大姐为我坐牢监,外甥为我受株连。我们没有罪,我们要斗争。人该怎样做,路该怎样走,要有正确答案。我一生无憾事,认定了共产主义这个为人类解放造幸福的真理,就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甘愿抛头颅,洒热血!
夏明翰,1900-1928年,字桂根,湖南省衡阳县人。1917年,出身豪绅家庭的夏明翰违背祖父心愿报考新式学校。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任湖南自修大学实习学校教务主任。1923年任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干事长。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并负责农委工作。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极力主张武装农民。1927年春,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6月,调回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八七会议后,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起义。10月,兼任平(江)测(阳)特委书记。1928年初,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2月,在汉口被敌人逮捕。1928年3月20日,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时年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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