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氏闻见记》记载:唐代李封任延陵县令时,对于犯一般罪行的人,不按照有关规定用棍棒体罚,而是命令犯法者在头上戴上绿头巾,根据所犯罪行的轻重来确定戴头巾的天数,罪越重,天数越多,一直戴到刑期结束才允许解下来。如此一来,戴绿头巾就成了奇耻大辱的事,谁如果犯了法戴上了绿头巾,出门的时候就会被人指指点点,家里人都跟着抬不起头。于是,这个县的犯罪现象便逐渐减少,以至于后来竟然消失了。
据《墨客挥犀》记载:润州民风粗野,百姓打架斗殴现象特别严重,社会治安很乱。有一年,朝廷派鞠真卿到润州做太守,鞠真卿到任后,针对民众爱打架之事,制订了一个条例:凡打架者,除了治以本罪外,先动手的还必须出钱给后动手的。一般人都舍不得钱财,都不愿意把钱给对方,所以,本条例一出,百姓再发生争执时,就只瞪着眼睛争论,谁也不肯先动手,打架斗殴之事便越来越少了。
据《涑水记闻》记载:北宋将领种世衡曾驻守延州青涧城,这个地方临近敌境,但城中的兵力不足、防守力量薄弱,于是,种世衡便想用全民皆兵的办法来加强防备力量,令所有的官民学习射箭。这个想法虽然很好,但在北宋时期,尚武之风已经大大减弱,老百姓对射箭没有兴趣,所以,“全民学射箭”的想法一直推动不起来。种世衡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就想出了办法:有的人犯了轻微过失,种世衡就让他射箭,如果能射中目标,就免除其罪责……如此一来,竟然带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使射箭成了当地的一种风气,青涧城的防备力量因此得到了加强。(唐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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