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些重刑犯会被发配边疆,这是变相缓刑?如此想就太天真了!

近年来,我国的律法是一步步完善的,即使是穷凶极恶的人,也不会立刻执行死刑。有的甚至会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是缓刑几十年再执行死刑。主要目的是为了给他们一条生路,或者说让他们真正悔过。后来,冤假错案的现象让人们更加意识到缓刑的重要性!

其实,古代也有这种类似“缓刑”的刑法叫“发配边疆”。那么古代人就真的如此聪明,早就有了冤假错案的这种意识了吗?还真不是,在古代那种君主立宪制国家,皇权至高无上。谁敢质疑皇上的冤假错案,那不是挑战权威吗?

所以,他们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的所谓的发配边疆可不是我们如今缓刑的主要目的。但是,他们却有他们的真实目的,一起来看看是什么:

首先,他们会把主犯或者是有一定地位的人判死刑,即午时处斩。因为群龙无首嘛,其他的老幼妇孺,无能之人不足为患,就选择发配边疆。

其次,这样还能给百姓留一个仁慈、宽容的形象。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也是朝廷不赶尽杀绝的原因之一。

再者,如果他们命大,能活着到达边疆,也是会为边疆的建设起到一定作用的。

其实,这种“缓刑”比死刑还要可怕。易地而处,一个个娇生惯养,身娇体弱的富贵人,先不说能不能受得了边疆的苦吧,就连他们能否顺利到达都不得知。他们是罪犯,不能坐车,要带上重重的枷锁,镣铐等重物。可能没有水喝,没有足够的食物,也没有衣物避寒取暖,因而,死在路上的可能性极大!另外,就算到了边疆,那里苦寒之地,又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居住地,地方混乱,也可能受不了当地的环境而逐渐死去。

与其说这是一种仁慈的刑罚,不如说这才是杀人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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