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族通婚就没有民族融合?汉武帝也曾想找个匈奴女人当妃子?

提示:说到这里,问题已经很明显,过去,北方少数民族女人不是不愿嫁汉人,而是草原上的收继婚制让汉族人多少有些受不了。说到底,还是那句话:没有民族通婚就没有民族融合。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历史错觉。过去,北方少数民族女人不愿嫁汉人?答案完全相反,还有嫁来当王妃的。

更远一些的时候已经无法说清了,就从匈奴说起。在史籍里,我们可以看到汉朝先后嫁了10多位正牌或非正牌公主给匈奴,但匈奴却一直没有嫁一个“公主”给汉朝。这是因为匈奴女人不愿意嫁汉人吗?当然不是。

客观地说,汉族人不愿意娶匈奴女人为妻,匈奴人实行收继婚制,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而这在中原汉家的礼仪里是绝对不允许的。匈奴人不讲究种族血缘的纯洁性,他们的男人以娶到汉家女为荣,但因为礼仪的不同,匈奴的女人也就只能嫁本民族或者草原其他兄弟民族或者部落了。

但是,我们要说是的,匈奴人在向汉朝投降进而融入汉族后,匈奴的女人嫁汉人应该是非常正常和普遍的,为什么呢?答案简单,如果不嫁,我们今天恐怕还会有匈奴族的,匈奴人就不会那么快被融合了。

金日磾,一个匈奴人,自从在汉武帝身边,几十年从不用目光直视汉武帝。汉武帝赏赐给他宫女,他也不敢亲近。汉武帝要把他的女儿纳入后宫,金日磾不肯。金日磾的为人就是像这样笃厚谨慎,汉武帝认为他的行为特别奇异少见。

《汉书》的这段记载告诉我们,汉武帝也想娶一个汉化了的匈奴女人的,而当时所谓的汉化可能首数礼仪合乎中原,只要这一条“达标”,匈奴的女人嫁汉族男人应该不是问题,连皇帝都想娶。依当时的情况看来,金日磾的女儿当然不会再嫁回匈奴了,想必女儿的女儿更是。这是一个匈奴贵族家庭女性的婚姻,普通老百姓家的女人既然就没的说了,虽然,她们的婚事没有被体现在史书里,但结局应该是可想而知的。

鲜卑,完全被汉化的民族,最终一切礼仪遵从汉族,有很多人甚至连姓都改了,北魏孝文帝不但要求南迁的鲜卑人一律穿汉服、学汉语、改汉姓,禁止鲜卑族宗族十姓通婚,提倡鲜卑贵族与汉族士族通婚。他本人不仅娶汉族士族地主的女儿为妻,还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了汉族大地主。皇帝尚且能如此,对老百姓来说还是那四个字:可想而知!甚至,鲜卑女人还做过中原王朝皇帝的皇后、贵妃。如唐太宗的老婆文德皇后长孙氏,唐代宗的贵妃贞懿皇后独孤氏(死后追封)。

突厥,大致与匈奴同,最终也被融入中华民族中。最有意思的是回鹘人,他们的女人非常乐意嫁汉族人,《松漠纪闻》说宋朝时候的回鹘人,女子未嫁时,先与汉人交往,等生了孩子,才跟自己的族人结婚。而且,媒人来求亲时,父母还以此为荣、以多为贵,但婚后就不能再和丈夫之外的男人有来往了(回鹘自唐末浸微,本朝盛时,有入居秦川为熟户者。女未嫁者先与汉人通,有生数子年近三十始能配其种类。媒妁来议者,父母则曰,吾女尝与某人某人昵,以多为胜,风俗皆然)。

这在我们今天看来多少有些三观尽毁的意思,但它或为当时的一种社会现象。顺便提一句,当时喜欢中国男子的还不仅仅是回鹘女人,日本女人也同样,《清波杂志》记载:“倭国一舟飘泊在(宋)境上,一行凡三、二十人。(日本)妇女悉被发,遇中州(中国)人至,择端丽者以荐寝,名‘度种’”。不知是真是假,这个事儿一直在民间流传着。

契丹,其上流阶层人士非常崇拜和仰慕汉文化,契丹很多人也极有汉文化修养,而汉人上层也不乏精通契丹语言和文字的人。自从在汉人的协助下,契丹完成了本民族的文字,大量汉文典籍的翻译,还将中原王朝的治理国家经验介绍到了草原地区,带动和促进了草原文化的发展。这个民族的婚俗可谓五彩缤纷,除了实行两姓通婚制度、高门等级内婚制、一夫多妻制、聘娶婚等外,还有几个较为“特殊”的婚姻现象,即姐亡妹续婚、异辈婚、姑侄相配等。

在这些婚姻的基础上,契丹人与外族通婚是正常的、合法的,上自帝王、下至平民各阶层与外族通婚的现象亦非常普遍。辽世宗还立汉女甄氏为皇后,“宠遇甚厚”;辽景宗女淑哥初下嫁汉人卢俊,后改嫁肖神奴。

还有,人们熟知的萧燕燕太后,她在丈夫辽穆宗去世后,就与自己的前男友汉族人韩德让又走到了一起。据说,萧燕燕少年曾许配韩德让,还未来得及结婚,就被景宗选为妃子。辽景宗死后,萧燕燕萧绰看中了韩德让的政治才能与军事才能,甚至想要改嫁韩德让。

萧燕燕曾私下向韩德让说:“我曾经许嫁于你,愿谐旧好。当国幼主,也就是你的儿子了。”此后,韩德让就无所避讳不断出入于萧绰的帐幕之中,出外游猎和处理政务,两个同案而食,并排而坐,同帐而卧,过着夫妻生活。正是这两位一起让辽朝进入了最为鼎盛的辉煌时期。

到了元代,蒙古姑娘嫁汉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据洪金富先生的研究,在元代文献里有记载的,汉族女子嫁给蒙古人有52例,蒙古女子嫁给汉人有30例,而民间的蒙汉通婚更是频繁。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元朝政府逐步废除了收继婚制,甚至由于汉化程度的变高,一些蒙古妇女也开始学着汉族女人那样,在丈夫去世后“守节”了。

元代文学家刘敏中写过一首《贞妇火雷诗》,诗中有一小序记载了蒙古妇女火雷在夫死之后,矢志守节、养姑抚子之事。诗中的这位叫火雷的蒙古族妇女,她的丈夫早年从军阵亡,她发誓不“背叛”丈夫,拒绝继婚,把养姑抚子之事全都承担了下来,而且,一坚持就是四十年。她的事迹后来感动了官府,官府对她作出了表彰,刘敏中也为她写下了《贞妇火雷诗》。

说到这里,问题已经很明显,过去,北方少数民族女人不是不愿嫁汉人,而是草原上的收继婚制让汉族人多少有些受不了。说到底,还是那句话:没有民族通婚就没有民族融合。(文/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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