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上世纪90年代的匪首,杀害15人,行刑前提出一个奇怪的要求!

白宝山,1958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祖籍河北徐水。是重大连续杀人案犯人,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入狱前,白宝山是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的一名装卸工。在工厂期间,因为他不爱说话,几乎没给人留下什么印象。白宝山, 58年出生于北京石景山区,祖籍河北徐水。23岁时白宝山结了婚。一年后,他得了一双儿女,龙凤胎。家庭生活的贫困,对白宝山的心灵产生了无法排除的负面影响。加上他的“蔫大胆”的性格,排斥外界的阴暗心理,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他开始了盗窃,后入狱。

93年服刑期间,用铁锤将狱友砸死,后将尸体掩埋。1994年,用同样的手段,干死另一个狱友。(由于,计划周详,加之心里素质过硬,狱方没有找到他作案的证据和破绽。虽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狱方最终不得不按照法律规定,将他刑满释放。)96年,用铁棍砸死一个武警,抢走步枪一支。在茫茫的戈壁滩,白宝山任由自己的思绪由怨变恨地向恶性发展,也造成了后来难以挽回的局面。白宝山第一次入狱之后说:政府这样对我,我出去就要杀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就杀成年人,如果判我无期徒刑,我减刑出去,杀不动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儿园杀孩子。

97年2月21日,白宝山带着情妇谢宗芬走进北京火车站。他把自动步枪挂在肩上,外面套上厚厚的羽绒服。上了火车他把枪藏在上铺床上边,用羽绒服盖着,自己一直躺在上边。到了新疆,他找到当年和自己一起服过刑的狱友吴子明,谋划实施抢劫。97年8月8日,在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某宿舍,枪杀姜某(警长)、时某(治安员),抢夺54式手枪一把。

97年被捕, 98年4月被处以枪决。在临死前他提出这个要求,要跟陪着他杀人的情妇合影!并说“我犯了这么大的罪才有权利在这儿讲几句话,这个代价太大了,多少人的鲜血换来了今天。我对无辜死亡的人(哭),说声对不起(哭)。希望以我为戒,不要做一个对社会有害的人。”

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敢于违背客观规律而蛮干的, 必定会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勇于排除干扰, 决不逆客观规律而行的, 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必定会增加。这两种勇的结果,有的得利,有的受害。天所厌恶的,谁知道是什么缘故?有道的圣人也难以解说明白。自然的规律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应承;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而善于安排筹划。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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